封面新闻记者 戴竺芯
“法官,我身上没得现金,可以现场变卖金镯子抵债吗?”4月10日,记者从成都双流法院获悉了一起执行案件。近期,一名被执行人在拘留所门口现场变卖金镯子,履行还款义务。
2025年1月,王某因民间借款纠纷将闫某某诉至双流法院,法院于同年2月判决闫某某限期归还王某借款本金8000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闫某某却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王某遂向双流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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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传唤闫某某到庭履行义务,但闫某某无视法院传唤,还编造各类借口拖延推诿,企图逃避执行。
2026年1月15日,法院收到群众线索举报,称闫某某正在茶馆打麻将。执行人员迅速行动,立即赶赴现场,将闫某某依法拘传至法院,且经执行法官严肃训诫后,闫某某仍态度强硬,明确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甚至直言“一分都掏不出”。鉴于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恶劣态度,双流法院拟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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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晚9点,闫某某被带至双流拘留所门口时,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法院执行工作的严肃性,彻底慌了神,连忙表示愿意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因其身上无现金,便询问能否变卖自己佩戴的金手镯抵偿欠款。晚10点,申请执行人王某同意抵债方案后,闫某某随即联系买家现场收购该手镯。买家将足额案款转入法院案款专户,剩余钱款支付给闫某某。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事后,执行法官介绍,因闫某某已足额履行还款义务,故未再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但其在案件执行期间多次推脱、拒不配合,为维护司法权威、警示拒不执行行为,法院依法对其处以罚款。闫某某接受惩戒后,主动承认了错误,并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绝不再犯类似错误。
图据双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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