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姜振军)近日,江西九江一起“开路虎加油后逃单”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妄图侥幸省下近五百元油费,最终必将付出远超成本的沉重代价。”4月11日,江苏江左律师事务所刘友财律师在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分析,驾驶人恶意加油逃单的行为,看似占了小便宜,实则暗藏多重法律风险,或将同时面临民事追责、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还将触及刑事底线,承担刑事责任。

据媒体报道,一名男子驾驶未悬挂号牌的白色路虎SUV,在杭瑞高速涌泉服务区加油站加了近500元汽油后,谎称手机在车内线上付款,随即一脚油门加速驶离,加油站工作人员追赶不及后报了警。4月10日,当地警方发布警情通报称,4月9日,一辆白色路虎越野车(浙AJ7102临)在杭瑞高速涌泉服务区加油后逃单。经核查,驾驶员马某系二手车公司雇请的送车代驾,为减少送车成本实施了逃单行为。4月10日19时,马某已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处理。

江苏江左律师事务所的刘友财律师认为,司机将车辆驶入加油站要求加油,即与加油站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成品油买卖合同关系。加油后拒付费用并驾车逃离,构成违约。依据《民法典》第577条,加油站有权要求司机支付油费本金及合理的资金占用损失。

不过,“加油不给钱”的行为远不止违约那么简单。司机以“手机在车上、线上付款”为借口骗取工作人员信任,加满油后趁机逃逸,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未付款并逃离,已构成行政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近500元的金额已达到公安机关治安案件立案标准,可依法对司机实施行政处罚。

刘友财说,本案涉案金额尚不足500元,未达到诈骗罪、抢夺罪“数额较大”的刑事追诉起点。但若司机系多次实施此类行为,累计金额达标,可能触发刑事立案。此外,利用临时号牌逃避追查、全程戴口罩、在高速主线逃窜等恶劣情节,也可能影响最终的量罚幅度。

“很多人误以为加油站逃单金额小,警察不会费时费力去查。实际上,当前路面公共视频、车辆轨迹追踪技术已非常成熟,只要锁定目标车辆,逃单者无处遁形。”刘友财提醒,诚信消费是法律底线,切莫因蝇头小利触碰法律红线,否则将面临民事、行政乃至刑事多个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