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一款名为“张雪峰.skill”的开源项目在GitHub平台引发轩然大波。项目发布者收集了已故知名教育咨询师张雪峰生前的5本著作、十余条深度采访、30余条语录及多个关键决策记录,用AI技术提炼出其咨询风格、决策逻辑与表达方式,打包成一份技能文件。用户加载后,就能与一个高度模仿张雪峰思维和口吻的AI智能体对话,获得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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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们将这一尝试称为“赛博复活”。技术爱好者为“数字永生”的可能性而兴奋,但多位律师随即发出法律警示:此举可能同时踩中人格权、著作权、不正当竞争三条红线。更关键的是,项目方的“免费开源+免责声明”组合,在法律面前并不构成有效抗辩。
一、人格权:逝者的“数字肖像”同样受法律保护
“人都去世了,用他的风格做个AI,有什么问题?”这是很多人看到新闻后的第一反应。但从法律角度看,这种认知存在重大误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明确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这意味着,人格权的保护并不因权利主体的死亡而终止。逝者的姓名、肖像所承载的人格利益,依然受到法律的持续保护。
本案中,“张雪峰.skill”项目未经其近亲属同意,大量收集、处理、利用张雪峰的姓名、言论、风格特征,将其转化为可交互的AI智能体。这一行为实质上是对逝者人格要素的数字化复制和再利用。京师律师事务所孟博律师明确指出:“如果没有经过逝者近亲属等权利人的同意,随意使用逝者的个人信息进行AI复活或制作AI数字人,则会侵犯人格权。”
项目方在安装协议中附带免责声明,称AI输出内容“基于公开言论推断,非本人观点”。从法律角度看,这种单方声明无法免除侵权责任。侵权认定的核心在于“是否未经授权使用了他人受保护的人格要素”,而非“是否声明了内容不代表本人”。如果AI输出的内容与张雪峰本人立场严重不符,还可能进一步侵害其名誉权——即便逝者已去世,其近亲属仍有权追究相关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律师赵占领还指出了一个被普遍忽略的维度:死者姓名所承载的经济利益同样受法律保护,由此产生的财产价值可由近亲属继受。这意味着,即便项目方未直接获利,“无偿使用”不等于“合法使用”——未经许可擅自利用逝者人格要素所产生的任何价值,本质上都是对近亲属合法权益的侵占。
二、著作权:模仿风格不是“免死金牌”
项目方可能提出的第二个抗辩理由是:“我只是模仿张雪峰的说话风格,风格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这个说法部分正确,但不足以让项目方全身而退。著作权法确实不保护思想、风格、方法,只保护具体的表达形式。单纯模仿一个人的语言风格——比如爱用反问句、语速快、观点犀利——通常不构成著作权侵权。
但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AI模型并非凭空模仿风格,而是通过“投喂”张雪峰生前5本著作、大量采访和语录,从中提取特征来完成训练。这些著作和采访内容本身就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如果项目方未经著作权人授权,擅自将这些作品用于AI模型训练,这一行为本身就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与最终输出的内容是否与原作品“实质性相似”无关。
这是一个关键的法律区分:侵权发生在“输入端”(训练素材的非法使用),而非仅在“输出端”(生成内容的实质性相似)。即便AI生成的内容不构成抄袭,使用未授权作品进行训练的行为本身,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三、不正当竞争:“免费”不等于“无害”
第三个容易被忽略的风险,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
张雪峰生前创办了教育咨询机构峰学蔚来,其姓名和咨询风格本身就是具有商业价值的无形资产。本案中的AI项目如果被用于教育咨询领域,即便目前是免费开源,也可能在相关公众中造成市场混淆——用户可能误以为该AI工具与张雪峰本人或峰学蔚来存在关联。这种“搭便车”行为,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更值得警惕的是,开源项目的特性决定了:一旦技术方案公开,任何人都可以下载、修改并用于商业目的。项目方可能声称“我只做技术研究”,但其开源的后果是将侵权工具交到了无数潜在使用者手中。正如孟博律师所强调的:“不是只有商用才构成侵权”——这一论断同样适用于不正当竞争领域。即便项目本身未获利,其对市场竞争秩序的干扰同样可能触发法律规制。
四、“数字永生”的伦理边界:技术不能绕过同意
这起事件之所以引发如此广泛的讨论,是因为它触及了一个更深层的问题:在AI技术日益成熟的今天,一个人去世后,他的“数字分身”究竟属于谁?
从情感角度,有人会认为这是对逝者的致敬和怀念。但从法律和伦理角度,任何一个有尊严的个体,都应当有权决定自己的形象、声音、思想以何种方式被呈现和使用——这种权利,在其去世后应当由其近亲属继受。技术让“数字永生”成为可能,但“可能”不等于“应当”。未经同意的“复活”,不是致敬,而是对人格尊严的侵入。
五、普通人能做什么:如果你的亲人被“数字复活”
这起事件也为每一个普通人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参考。
如果你发现已故亲人的姓名、肖像、声音、作品被他人未经授权用于AI训练或生成内容,你作为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造成精神损害或财产损失的,还可主张损害赔偿。维权路径包括:向平台投诉要求下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不正当竞争行为、向法院提起人格权或著作权侵权诉讼。
而对于技术开发者而言,这起事件也是一次清醒的警示:开源不等于免责,免费不等于合法。在利用他人作品和人格要素进行AI训练前,获取合法授权是唯一的合规路径。
结语
技术给了我们“复活”逝者的能力,但法律提醒我们:不是所有的“能”都意味着“可以”。
张雪峰的女儿曾在父亲去世后写道:“爸爸,你走了,我的世界塌了。”对于深爱他的人来说,一个AI生成的“张雪峰”,或许永远无法替代那个真实存在过的人。而未经允许擅自将他“赛博复活”,不仅不是对逝者的告慰,反而是对生者情感的再次伤害。
数字时代的人格权保护,正在从理论走向实践。这起“赛博复活”事件,或许将成为中国AI人格权保护领域的标志性案例。它告诉我们:技术的边界需要法律来划定,而法律的核心只有一句话——尊重,是一切使用的前提。未经同意的“复活”,不是致敬,是冒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