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写了一篇《遇良师,是幸运;遇恶师,是修行》的文章,发表后,有几个教师朋友和我进行了一番探讨,也诉说了一些如今作为教师的不易。
现在教育系统有两个严禁,大体意思如下:
一是严禁教师单独约谈学生;
二是教师在约谈学生过程中,严禁关门。
这两个严禁的作用是什么呢?说出来,也是教育部门的无奈之举,也可看出现如今教师从业有多难:
严禁教师单独约谈学生,是防止发生问题后,涉事教师无法自证清白。出发点是保护教师。这个要求跟公安机关要求民警出警必须开着执法记录仪有异曲同工之妙。
严禁教师在约谈学生过程中关门,是防止发生问题后,教师难以解释在房间内的言行,目的还是为了保护老师。
想当年,我们80后上学时,老师说打就打,家长从不过问。在学校挨打了回家还不敢说,就算说了家长也会说“打得好”,甚至有些家长还会来个“二次打”。
可是如今,不要说打了。有时候老师把孩子调皮捣蛋的行为发到群里,都有家长认为伤了孩子的“自尊”,向学校投诉。
也有些明事理的家长,会主动跟老师说该打就打,明确的支持老师严加管教。但这些只占少数。
更多的家长,孩子学习成绩不好了就嫌老师水平不行,教的不好。老师稍微惩戒一下孩子,就立马不干了,不是找老师理论,就是直接向教育局投诉,甚至还有发到网上的。
还有些家长,自己的孩子自己都不好好教育,却对老师提出极高的要求。真的是给老师出了个大大的难题。
一句话:我既想你把我孩子教好,但是又不想孩子受半点委屈和苦头!
面对这种局面,有些地方明确规定:在校老师教育学生采取的必要惩戒行为,不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指导学生发展”的权利。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也对教师惩戒行为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所谓严师出高徒,怎么个“严”字呢?总不能让老师光用嘴巴去说吧?
究竟应该怎样对待学生?我给教师朋友的建议是:
主动与家长交流,先弄清家长的态度。对于明确表示不能接受教师对学生进行惩戒的,在教学过程中只采用口头教育。诚然,这种纯口头教育通常是起不到太好效果,但是却可以很好的保护自己。这年头干啥都不容易,先保证工作,再谈责任和成绩吧!
给家长的建议:
如果你的孩子天性顽劣,还是支持教师多少采用一些惩戒手段吧!想想你自己在家教育孩子的时候,是不是也经常“口说无用,非得动手”?毕竟“玉不雕不成器,人不学不成义”,要想让孩子成才,还是得让孩子知道何为“敬畏”。
在学校被老师教育,总好过将来被社会教育!
当然,肯定会有人问“遇到坏老师了怎么办?”
任何队伍,都难免有败类,但那终究只是少数。若真遇到了,再另当别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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