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 香港报道:4月13日, 香港《简朴房条例》3月1日起实施,连同首年登记期及36个月改建宽限期,业主共有48个月过渡时间,政府为鼓励尽早合规,设“早鸟优惠”,首三年申请可获宽减或豁免申请费。

房屋局局长何永贤表示,自上月开始按“先登记、后执法”步伐推展的简朴房制度反应踊跃。至今当局共收到5,557个分间单位的登记申请,涉及1,370多个住宅单位。其中,油尖旺区的申请数量最多,其余不少来自深水埗和港岛东区。

何永贤强调登记后三年宽限期内不会执法,希望业主善用时间处理租约,物色核证专业人士及执修,又透露最快下月有样板房。

她称,房屋局计划利用一个市建局收回的旧楼单位作为简朴房样板房,冀可于5月初推出,相关住宅分间3个单位,其中一个单位会小于8平方米,当局会透过样板房示范如何把现有劏房改装成合规的简朴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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