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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我是胖胖。

我之前写过一个关于校园霸凌的观点,大致是:

当成人犹在主持或默许各种丛林法则横行,下一代只是在临摹重复上一代人的原始野蛮。

那这险恶的阴谋,这残忍的毒素,又是由谁种下?

我想,在某些语境里,当弱肉强食的为恶者,在某些邪恶叙事引导下,每每能收获心照不宣的欣赏,并招徕一圈争相投效、溜须拍马的阉竖,这套法则便不再只是野蛮,而是有了某种……正当性。

不少城市都曾有这样明确规定的霸凌投诉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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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三月份我写过这则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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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做出姿态,同时确保姿态不产生后果,实质还是在掩耳盗铃,欲盖弥彰。

昨晚刷到一则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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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的儿子今年十五岁,在曲靖市马龙区某中学念九年级。

根据她的讲述,儿子从这个学期一开始,就被同班同学索要零食,之后索要钱财,到3月30日下午,被对方殴打。

这意味着这场欺凌至少持续了数月之久。

如此长的时间,且在这整个过程中,学校或者说,班主任,教务系统,所有本应看见这一切的成年人,选择了什么?

李女士的描述里没有提到学校此前曾介入处理,没有提到任何警告或干预。

我们所知道的是,直到3月30日下午孩子被打,班主任才在当天下午三时拨出那通电话,通知双方家长到校调解。

持续数月之久,它却把本应由自己承担的管理失职,转化成家长之间的纠纷来处理。

到学校后,李女士丈夫得知了孩子被其他学生欺凌的经过,在学校调解室因情绪激动当场猝死。

目前,丈夫还未安葬。

死亡医学证明上写的是心源性猝死

李女士说,丈夫倒下后,学校工作人员提供了AED,但在场没有人会使用。

怎么说呢?

预算花了,设备采购了,验收通过了,指标完成了,至于培训使用,那是下一步的事,或者是永远不会到来的下一步。

那这AED是什么?摆设?还是这东西从一开始就不是为了救人买的?亦或是走账的凭证?

急救人员只能通过电话,指导李女士对自己的丈夫做心肺复苏,几分钟后,120赶到现场,诊断:死亡。

这位父亲赶来,是为了保护他的孩子,他最终却倒在了学校里。

据报道,极目新闻记者多次拨通该校三位相关负责人的电话,均未接通。

给校长发短信,未获回复。

相关答复是事情正在处理,相关情况不便透露。

调查录音里,提到了“在整个过程中,李女士的丈夫没有与任何人发生肢体冲突。”

也就是说,排除他杀,排除外力干预,说明死亡是自然原因导致的。

但如此切割因果链条是否合理?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种使人长眠方式,不是所有的死亡都需要利刃。

有一种死,叫做信息的重量超过了心脏的承受,有一种死,叫做一个父亲用尽了最后一口气,只为他的孩子。

谁通知他来学校的?谁让他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承担心理负荷的?谁让那台AED在那里摆了不知多久,却从来没有人真正学过怎么用?

像我开头强调那样,这是一所对持续数月的欺凌视而不见的学校,且在东窗事发后第一反应是双方父母调解而非学校追责。

难道班主任在整个学期里,真的对持续的欺凌毫不知情吗?

索要零食、索要钱财,这种事在一个班级里很难察觉?

如果知情而未报,那父亲被叫去调解这件事,本身就是一种对家长的卸责,把本该由学校承担的管理失职,转化成家长之间的民间纠纷来处理。

似乎所有的追问,都归于虚无。

倘若如此,那我只能认为,是这一切合谋杀了他,并且正在消尸灭迹。

那些合谋者,是谁?还有谁?

以至于这些人聚在一起的地方,堆满了苍蝇,远远就散发出阵阵恶臭。

且这些恶臭,苍蝇是不自知的,因为是苍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