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介绍

柳向律师是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总所)专职刑事辩护律师,高级合伙人、刑辩研究院成员,中共党员,多年深耕专注于上海本地各区刑事案件的办理,擅长为当事人提供全流程刑事案件辩护。自取得律师执业资格并正式执业以来,始终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扎根于上海,熟悉上海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办案流程与司法实践规则,积累了丰富的实战辩护经验。

执业期间,柳向律师任职于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逐步形成了“证据解构——逻辑重构——精准抗辩”的辩护体系,注重从案件细节入手,挖掘有利于当事人的辩护突破口,始终坚持原则、恪守诚信、守护良心,把每个案件当精品打磨,多次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不起诉、取保候审、缓刑、重罪转轻罪、大幅减刑等良好辩护效果,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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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上海本土化刑事辩护律师,柳向律师深度了解上海地区刑事司法政策与裁判倾向,能够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为当事人提供贴合本地实践的辩护策略,全程参与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各个阶段,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帮助。
专业服务内容

上海看守所拘留查询、看守所律师会见、取保候审办理、不予批捕、羁押必要性审查、不起诉辩护、审查起诉阅卷、缓刑辩护、轻罪辩护、罪轻辩护、无罪辩护、二审上诉辩护。

柳向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涵盖诈骗罪(含境外)、盗窃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经营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卖淫罪、介绍卖淫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侵犯公民个人信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等各类常见及疑难刑事罪名。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以及对案件的精细化案件辩护服务,在业内及当事人中享有良好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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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代表案例

争取不起诉典型案例:

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辩护结果:不起诉

辩护策略亮点:

权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23年10月14日被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律师在介入案件辩护工作后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然而侦查机关态度坚决,并将案件提前报捕到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在极其紧张的办案时间内,律师竭力申请不予批捕,同年11月14日检察院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将其释放。

2024年1月15日,此案移送审查起诉。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10月6日,权某某与他人结伙,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牟取利益,仍将其名下多张银行账户、密码及绑定的手机提供给他人使用。

律师调阅卷宗后详细分析案件,结合被指控犯罪的证据,围绕罪名定性问题进行全方位的论证,步步为营拨开案件迷雾。律师提出其仅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辩护意见,从犯罪行为与社会危害结果的关联性、当事人主观明知程度入手,在听证环节通过重构证据逻辑打破指控,最终取得相对不起诉的结果。

2、偷越国(边)境罪

辩护结果:不起诉

关键策略亮点:

潘某因涉嫌偷越国(边)境罪被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刑事拘留,2023年4月11日被移送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律师在介入案件辩护后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办理,同年5月15日成功取保候审。

2024年5月11日,此案移送审查起诉。公诉机关指控:自2013年12月起,潘某利用事先骗取他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冒用他人的名义,在上海出入境管理局申请个人普通护照。2014年10月1日至2019年2月10日期间,潘某使用骗取的护照从加拿大非法出入我国边境22次,2023年4月7日准备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出境至加拿大时被查获。

律师调阅案件卷宗材料后,进行多次阅卷并找出案件的辩护要点,随后对潘某进行全面案件辅导。除此之外,律师还与检察官多次沟通,最终认定潘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初犯、偶犯、认罪认罚等从轻、减轻情节,为潘某争取到不予起诉的最佳结果。

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辩护结果:不起诉

案号:沪宝检刑不诉(2023)854号

关键策略亮点:

2023年5月5日,兰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取保候审。2023年7月31日,此案移送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兰某某被指控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的银行账户提供给他人进行网络收款及支付转账,为他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涉案流水高达600余万元。

兰某某担心会留有案底,与律师沟通后决定委托律师辩护。律师仔细阅卷,深入挖掘证据瑕疵,精准把握案件关键点,指导当事人如何正确配合工作,最终争取到自首情节,再配合认罪认罚,为兰某某争取到不予起诉的最佳结果。

4、传播淫秽物品罪

辩护结果:不起诉

案号:(2024)沪0109刑初149号

关键策略亮点:

2023年4月10日,马某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被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抓获。2023年4月13日,马某取保候审。但此刻的马某担心如留有案底,会保不住自己的稳定工作。

2023年7月10日,案件移送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马某被指控在网络上向不特定群体发送淫秽物品,点击浏览量7.5万次。

律师介入辩护工作后通过细致解构涉案传播范围、主观故意等关键证据并指导当事人如何正确悔罪,在审查起诉阶段与公诉人充分交流辩护意见,最终争取到相对不起诉。

争取缓刑典型案例

5、非法经营罪

辩护结果:缓刑

案号:(2023)沪0151刑初241号

辩护关键策略亮点:

徐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2023年2月16日由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2023年3月24日被崇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23年5月24日移送审查起诉。

律师在介入辩护工作后多次前往看守所与徐某探讨案件脉络,事后深入审查经营行为的行政违法性,认真梳理进货、出货各方人物关系链条,反复计算涉案电子烟的定价、数量、金额,并精准抗辩“情节严重”要件。最终在审判阶段争取到缓刑结果,当庭释放,恢复人身自由。

6、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辩护结果

辩护结果:宣告刑大幅减轻

案号:(2023)沪0105刑初658号

徐某某为知名企业采购人员。2023年4月20日,徐某某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同年5月23日被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由上海市公安长宁分局执行逮捕。

2023年8月23日,侦查机关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2023年9月25日,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向长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律师介入辩护工作后与办案机关积极沟通案件定性,前往长宁区看守所进行了数十次的会见,详细挖掘案件细节,再结合案件细节全方位为其进行专业辅导。在涉案金额巨大的情况下,律师通过对证据链的细致梳理,实时跟进案件办理进度,全力以赴为当事人争取到所有有利于当事人的量刑情节。最终在审判阶段争取到缓刑结果,当庭释放,实现了"重罪轻判"的辩护效果。

7、跨境诈骗

辩护结果:缓刑

案号:(2024)沪0120刑初457号

史某某曾被他人高薪诱骗至境外,参与境外(马来西亚)诈骗,2019年下半年回国。2024年3月26日,史某某被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以涉嫌诈骗罪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律师介入辩护工作后结合史某某的特殊情况,与办案机关积极沟通案件,并在合适时机向侦查机关递交取保候审申请。同年4月19日,史某某成功取保候审。后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奉贤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

律师经过调阅卷宗材料,用"放大镜思维"寻找案件辩护突破口,结合跨境案件的特点进行精准的法律适用辩护,最终在法院审判阶段争取到缓刑的判决结果。

8、盗窃罪

辩护结果:缓刑

案号:(2023)沪0112刑初1494号

蒋某某因涉嫌盗窃罪于2023年5月18日由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律师在介入案件辩护工作后,积极主动与办案单位就涉案情况进行多次沟通,密切跟进案件办理进度,帮助家属洽谈赔偿谅解,并取得谅解书。
侦查期间,律师多次前往闵行看守所会见,结合案件详情为其提供全面法律辅导,合适时机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同年6月15日,成功取保候审。案件侦查结束后于2023年8月9日移送至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3年8月17日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蒋某被指控与同案人员配合,冒充公司业务经理,以办理入职手续为由骗取被害人的手机、身份证及银行卡向银行申请信用贷款,资金到账后并转移至同案银行账户,用于二人使用。律师通过调阅案件卷宗,精准把握案件审理方向,积极搜集有利证据,全面辅导蒋某办案配合注意事项,采用"环环相扣"的精细化辩护策略,最终为其争取到缓刑结果。

9、寻衅滋事罪

辩护结果:缓刑

案号:(2023)沪0115刑初266号

卢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22年10月14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刑事拘留。律师在介入辩护工作后,积极主动与办案机关沟通。因涉案人员全部被刑事拘留,排除万难促进多方达成和解,并取得相互谅解。自此期间,律师多次前往上海市浦东看守所辅导卢某,在合适时机递交取保申请。2022年11月15日,卢某某取保候审,成为本案唯一被取保候审的涉案人员。

2022年11月28日,案件移送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中量刑建议刑期较高,采用"两步并走"办案策略,最大化控制案件办理风险。2022年12月2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卢某某等人被指控:2022年10月14日1时许,卢某某等人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沪南公路听潮南路路口西侧因骑行电动车按喇叭为此发生口角,引发冲突,互相拳脚踢打,双方互殴行为致其中一人肋骨骨折2处,构成轻伤二级,三人因头皮创口、面部软组织及体表挫伤构成轻微伤。

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辩护过程中,律师运用"放大镜思维"重复慢放案发现场视频还原现场真相,从细微之处挖掘当时案发现场的每一个细节,并辅导当事人如何正确应对庭审。公诉机关建议法院对卢某某进行重判,但经过多方努力在法院审判阶段争取到缓刑的辩护结果,同时也是该群体性案件中唯一争取到了缓刑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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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转行政处罚案例

10、袁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上海警方刑事拘留,介入案件辩护后争取到行政处罚的结果。

争取取保候审典型案例

11、蒋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介入案件辩护后于2023年6月15日帮助其成功办理取保候审,予以释放。案号:沪公闵(刑)取保字(2023)01185号

12、马某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介入案件辩护工作后于2023年8月30日帮助成功其办理取保候审,予以释放。

13、汤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介入案件辩护工作后于2023年10月27日帮助其成功办理取保候审,予以释放。案号:沪公宝(顾)取保字(2023)00354号

14、孙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介入案件辩护工作后于2024年4月11日帮助其成功办理取保候审,予以释放。案号:沪公闵(刑)取保字(2024)00387号

15、胡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介入案件辩护工作后于2024年4月26日帮助其成功办理取保候审,予以释放。案号:沪公黄(经)取保字(2024)00113号

16、李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介入案件辩护工作后于2025年5月7日帮助其成功办理取保候审,予以释放。案号:沪公静(宝山)取保字(2025)00014号

17、潘某某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介入案件辩护工作后于2025年8月8日帮助其成功办理取保候审,予以释放。案号:沪公奉看释字(2025)1052号

18、曾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介入案件辩护工作后与2025年11月21日帮助其成功办理取保候审,予以释放。案号:沪长看释字(2025)0949号

柳向律师工作经历

2021年3月至今: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总所)

柳向律师执业理念

坚持原则、恪守诚信、守护良心,把每个案件当精品打磨。

多次实现:不起诉、取保、缓刑、重罪转轻罪、大幅减刑的良好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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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向律师办案风格

根据公开的法律服务评价及实务案例,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的柳向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形成了非常鲜明且系统化的办案风格。

柳向律师的办案风格核心可以概括为一套完整的“证据解构—逻辑重构—精准抗辩”的辩护体系。这套体系强调专业深度与实战策略的结合,具体表现如下:

1.证据层面:极致的精细化审查

柳向律师非常注重对证据链的“拆解”与“验证”。

寻找瑕疵:她不仅关注证据的结论,更会深入挖掘证据的合法性与完整性。例如,仔细审查电子数据的提取程序、言词证据的矛盾点以及资金流向的关联性。

击破链条:通过发现控方证据中的薄弱环节(如证据提取不合法、链条断裂等),尝试排除非法证据或削弱指控证据的证明力,从而为当事人争取权益。

2.策略层面:逻辑重构与定性区分

刑事案件中逻辑重构是方法,定性区分是目标。柳向律师办案会通过系统性的分析与论证,为后者——即准确判断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提供坚实的支撑。

逻辑重构:案件事实并非简单地复述案情,而是在解构控方证据与逻辑的基础上,运用严谨的法律推理,重新构建一个更完整、更具说服力的案件叙事和法律适用方案。

定性区分:判断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关键在于审查其是否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实行行为”。柳向律师办案中会从形式和实质两个层面进行判断。

形式判断:行为是否符合刑法分则某个罪名的构成要件描述。

实质判断:行为是否对刑法所保护的法益(如生命、财产、公共安全等)造成了现实的、值得刑罚处罚的侵害或威胁。

阶段化策略:

侦查阶段:快速介入,指导当事人应对讯问,争取取保候审。

审查起诉阶段:深度阅卷,撰写高质量的法律意见书,争取不起诉或变更罪名。

审判阶段:进行精准的法庭质证与辩论,结合类案检索报告影响法官判决。

本地化适配:

深耕上海各地区的司法实践规则,其“全流程服务+本地适配”模式被认为能更高效地把握上海司法机关的办案节奏和尺度。

柳向律师客户服务理念

求真、务实、靠谱、专业且有温度

以当事人权益为核心:秉持“每一起案件都关乎他人人生”的敬畏心,注重与当事人及家属的沟通,提供心理疏导,确保案件办理过程中信息透明。

结果导向:依托其辩护体系,致力于为当事人争取无罪、罪轻、不起诉、缓刑等实质性成果。

综合来讲,柳向律师的办案风格并非单纯的“庭辩型”,而是“研究型+实战型”的结合。她通过深厚的法律功底对案件进行“解剖”,再利用严密的逻辑构建出新的辩护路径,这种风格在处理复杂的经济犯罪和新型网络犯罪(如诈骗罪、组织卖淫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案件辩护)都尤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