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10 月 21 日 9 时许,马某某驾驶飞碟牌中型栏板货车沿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行至某交叉路口时,与由西向东行驶、无证驾驶五羊牌电动三轮车的柴某某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柴某某受伤、乘车人张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事故初查后,交警部门认定马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追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此认定若生效,马某某将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面临刑事追责,后果极为严重。

马某某家属联系了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李肖峰律师,经过李肖峰律师团队分析研判,该案必须紧急启动相应程序,首先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提起复核,阻止其生效,如若该《认定书》生效,则马某某将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面临刑事处罚。同时安排团队律师李翔前往事故现场,核实委托人陈述的事实,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地方,梳理现有证据,形成与交警队沟通的分歧点,并前往交警队提交相应的事故现场照片等证据。与交警队办案警官就事故发生的事实提出质疑,并递交证据。次日,将交警认定的事实有疑问的地方形成书面报告,将《法律意见书》邮寄至交警队。2026年1月16日,交警队出具了更改后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责任由 “主要责任” 成功变更为 “同等责任”,马某某的交通肇事罪刑事风险彻底消除,委托人免予刑事处罚,实现案件关键反转,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李肖峰律师提示大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非 “终局结论”,对责任划分不服的,务必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核,错过将直接丧失救济机会。当面对刑事风险,切勿消极等待认定书生效,必须联系专业律师及时启动法律程序,往往能实现责任反转、避免牢狱之灾。我是李肖峰律师,欢迎关注账号,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可以向我咨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李肖峰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