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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北京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依法对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在北京违规超量投放共享自行车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4月7日,总队接到线索举报,反映哈啰公司在中心城区多个点位违规大量投放未备案车辆。次日,执法人员现场核查确认,举报属实,并依法对哈啰公司进行行政约谈,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于4月10日前完成整改,回收未备案车辆。

4月13日,执法人员复核整改情况,发现东城区盛德紫阙、簋街等地仍存在大量未备案车辆,经认定,哈啰公司未按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投放车辆,且拒不改正,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及《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监管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针对哈啰公司未按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投放车辆、拒不改正的行为,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第三十一条及《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总队将依法对哈啰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并调减其运营规模。目前,该案正在按法定程序办理。

当日,北京市交通委会同中心城区行业管理部门再次对哈啰公司进行行政约谈,指出哈啰公司违规超量投放未备案车辆,严重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严重破坏了北京市共享自行车市场运营秩序,大量挤占城市有限的公共道路资源,性质恶劣,对哈啰公司提出严肃批评,并责令其于4月17日前全部回收违投车辆。

下一步,北京市交通部门将持续加大共享自行车行业监管力度,督促各运营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依法合规经营。对违规投放、数据接入不及时等问题,依法采取约谈、行政处罚和动态调控总量等措施。对屡查屡犯、拒不整改的企业,会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此前相关报道

哈啰单车也被天津当地约谈:

须立即停止所有超量投放行为,

组织超投车辆的清理、调运工作,

确保全市各区域车辆数量严格符合配额要求

4月1日,天津交通运输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约谈哈啰单车运营企业的公告”,全文如下——2026年3月31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以下简称共享单车)超量投放问题,对哈啰单车天津运营企业开展专项约谈。市交通运输委、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哈啰单车天津区域负责人参加会议。依据《天津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及服务管理协议书》相关约定,向哈啰单车运营企业送达《天津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履约整改通知》。哈啰单车企业须立即停止所有超量投放行为,组织超投车辆的清理、调运工作,确保全市各区域车辆数量严格符合配额要求。市交通运输委将联合相关管理部门,对哈啰单车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全程跟踪、动态复查,对逾期未完成整改、整改不到位或再次出现超量投放的问题,将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及运营协议约定,依法依规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同步对全市其他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实施同等标准、同等力度的监管,切实维护我市共享单车市场运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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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新闻、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违规超量投放共享单车,拒不改正,哈啰公司将被处罚!》

本文作者:新民晚报 魏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