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时期常规的明朝军事力量体系,在军官上从上而下大致是卫的长官指挥使(正三品),下设同知(从三品)、佥事(正四品),下辖5个千户所;千户所正长官为千户(正五品),下辖10个百户所;百户所长官为百户(正六品)。他们组成了朱元璋最基础的军官体系。
在如此清晰的军事职级体系之下,每一位军官的每一阶职级的晋升都并非随意为之,而是有着严格的程序规范。
通常情况下,其中最重要的程序,就是军官晋升需获得朝廷正式颁布的新任命诏书。今日,便为大家分享朱元璋时期军官任命通知书的标准格式内容,具体如下:
内外卫指挥司诰(使同知、佥事、千户、百户同。卫镇抚所镇抚:敕亦同)
轩辕平蚩尤以制兵,列圣相传而有军职焉。所以军职者,御侮防奸。朕虽薄德,敢不效先圣而安众庶!
尔某职某官,今特授某官,既承朕命,夙夜毋怠,以称斯职,尔惟懋哉!
——(明) 太祖朱元璋 撰、(明) 姚士观 编校、(明) 沈 编校《明太祖文集》
整个内外卫指挥司诰,撰写的结构是非常清晰。
它从军制起源讲起,上溯到了“轩辕平蚩尤”,把个人任命与更高层级的“天理”绑定。
接着强调了大明军人的大义是“御侮防奸”,明确军队抵御外患、维护内部秩序的职责,为受命者树立行为底线的约束。
说明授官事由、以及履职嘱托,反而相对篇幅较少,放在结尾表述。
最后,整体的看诰书内容,我们是可以感受到朱元璋的相对特色存在,那就是用到了“朕虽薄德,敢不效先圣而安众庶”,这种极其谦逊的表述,来与基层武官拉近距离。
本文为历史爱好者的非专业整理, 无法确保与历史实况完全一致,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建议,引用请自行核实原始史料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