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肉制品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的公告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线索,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
一、重点征集违法违规线索情形
1.养殖屠宰环节问题。养殖场(户)未落实休药期制度,违法使用违禁药物,超范围、超剂量使用抗菌药,违法销售休药期内畜禽等违法行为;违规处置、非法加工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私屠滥宰、对畜禽注水注药,定点屠宰企业不严格执行静养、同步检验制度,出厂不合格肉品等违法行为。
2.生产加工环节问题。市场销售注水注药肉、腐败变质肉等。肉制品生产者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原料肉;使用鸭肉、鸡肉、大豆蛋白等原料,生产加工“牛肉干”“羊肉串”等产品,并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
3.销售环节问题。以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纯肉”等销售;散装销售的牛(羊、驴)肉制品标签存在虚假、误导、混淆的内容等违法行为。
4.餐饮环节问题。烧烤店、火锅店、牛(羊、驴)肉馆等餐饮服务单位,将猪肉、马肉、鸭肉等掺入或冒充牛(羊、驴)肉制品中销售;销售的肉制品与菜单、宣传页不一致等违法行为。
5.其他违反肉制品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线索。
二、线索举报方式
广大消费者、社会公众、业内知情人士可通过以下渠道,实名或匿名举报相关违法线索:
1.电话举报: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全天候受理违法线索举报。
2.线上举报:
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
下载“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手机APP;关注“12315”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在线提交举报线索。
3.现场举报:前往所在地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及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现场反映违法违规线索。
三、相关注意事项
1.详实提供线索信息。为便于执法人员快速核查处置,举报人请尽量提供被举报对象的名称、详细经营地址、负责人信息、具体违法事实,以及照片、视频、消费票据、订单截图等佐证材料,提升线索核查效率。
2.严格保护举报人权益。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依规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禁泄露任何举报相关信息。
3.严禁恶意虚假举报。举报内容须客观真实、有据可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严禁借举报之名实施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等行为,违者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请全市广大人民群众、食品行业从业者、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踊跃提供线索,共同营造安全、放心、有序的食品生产经营环境。
特此公告。
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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