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本就违法

二次酒驾 家属竟企图行贿

准备“十条烟了难”

妄图逃避处罚

更是错上加错!

4月7日晚,益阳交管赫山大队在十洲路与青年路交叉路口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驾驶人龚某酒后驾驶机动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现场,交警依法对龚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54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后经公安交管系统核查确认,龚某此前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此次属于再次酒驾。 当晚在公安交警执法期间,与龚某同行的家属为了“救”人,竟对交警说:“给你十条烟,(这事)就算了吧。”请求从轻处理。交警当场严词拒绝,严正警告。

目前,龚某因“二次酒驾”被吊销驾驶证,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七日。

什么是二次酒驾?

有的驾驶人认为,只要不是在一年内再犯就不算“二次酒驾”,其实不然,一次酒驾,终生记录!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第二次饮酒后驾驶被查获均属于“二次酒驾”。

法律链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益阳交警提示

滴酒不沾,人车平安

不要尝试“酒驾”的滋味

更不要一而再

触碰法律的底线!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拒绝酒醉驾,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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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益阳交警、益阳广电

编辑:陈晓林

一审:谭娟

二审:李征

三审: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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