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工作却谎称完成了对电梯的维护保养工作,近日,国际知名电梯企业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迅达电梯”)的弄虚作假行为被识破并被上海市两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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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市监浦处〔2026〕152026000201号处罚决定书显示,迅达电梯2025年7月31日起对浦东新区书院镇首善街258弄居民小区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2025年12月26日,当事人在智慧电梯系统中上传了该小区3单元电梯当日的维保记录。

然而,执法人员在调取了该部电梯的监控录像发现,当事人未在其记录的维保时间到场对该部电梯进行维护保养。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还查明,迅达电梯于2024年4月7日起对浦东新区书院镇首善街99弄居民小区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2026年1月1日,当事人在智慧电梯系统中上传了该小区123单元电梯当日的维保记录。执法人员调取了该部电梯的监控录像,经核查,当事人未在其记录的维保时间到场对该部电梯进行维护保养。

处罚决定书指出,迅达电梯未在记录的维保时间到场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今年2月10日,迅达电梯就曾经因为同样的原因被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过。

处罚决定书显示,迅达电梯曾与上海月星环球港商业中心有限公司签订电梯维护保养合同,自2024年9月1日起对位于中山北路3300号月星环球港实施电梯的维修保养服务,维保电梯设备共计30台。

然而,2025年11月26日执法人员对迅达电梯维保的电梯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设备登记的最近一次保养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21:37:55-22:28:15,经调取查看监控录像,2025年11月25日21:37:55-22:28:15期间当事人未对该电梯开展日常维保,但在维保系统中虚假录入了维保记录,后经调取当事人其余29台电梯设备录像,上述29台设备均未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工作,但在维保系统中虚假录入了维保记录。

此外,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迅达电梯对连亮路368号金光汇十部电梯的维修保养服务中,有5台电梯设备未进行过保养,迅达电梯在维保系统中虚假录入了维保记录,4台设备只进行了轿顶的维保,未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值得关注的是,迅达电梯虚假录入维保记录等弄虚作假行为已经是家常便饭。“鉴于当事人曾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接受过行政处罚。”处罚决定表示,在案件调查期间,迅达电梯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经综合考量,最终给予了5万元的罚款处罚。

“电梯作为特种设备,直接关系到用户的生命安全,迅达电梯作为国际知名电梯企业却视用户生命安全为儿戏,每次几万元的罚款已经起不到震慑作用,所以才会出现三番五次弄虚作假的情况。”一位业内人士认为,监管部门应该加强问责力度,严肃问责,避免以罚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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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资料显示,迅达电梯上海分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6日,负责人为杨科,总公司为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董事长为郑瑞恒,迅达中国由位于瑞士的迅达控股有限公司全资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