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7日上午9时,备受关注的安徽安庆22岁女医学生李某被害案,将在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

2024年11月1日晚,李某被前男友林某强以“讨论经营网店”为由约至出租屋,遭其扼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作案后,林某强将尸体藏于床下,把空调调至16℃以延缓腐败,丢弃作案工具和受害者物品后潜逃,两天后被警方抓获。2026年1月13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某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林某强当庭上诉,向法官请求“给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并称出狱后会赡养受害者父母。

受害者母亲林女士2023年被确诊为鼻咽癌局部晚期,案发后遭受巨大打击停止了化疗,近三个月频繁吐血,身体状况急剧恶化。即便如此,她仍将坚持出庭,一审后还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明确自愿放弃全部民事赔偿。她唯一的诉求,就是让杀害女儿的人付出生命的代价。

一边是死刑判决下颤抖的双腿,一边是癌症晚期吐血仍坚持出庭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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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林某强的行为,为什么一审被判死刑?

林某强被一审判处死刑,绝非“从重”,而是罚当其罪。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故意杀人罪分为两档量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林某强的行为几乎踩中了所有“情节严重”的认定要素:

第一,预谋杀人,主观恶性极深。司法实践中,是否存在预谋是区分“激情杀人”与“蓄意谋杀”的关键。林某强在分手后认为李某对感情不忠,提前购买三棱军刺、电击枪等工具,以经营网店为由将其诱骗至出租屋——每一步都经过精心策划,属于典型的预谋杀人。

第二,手段残忍,情节极其恶劣。林某强用双手用力掐住李某颈部,直至其死亡。李某生前是安徽医科大学护理专业学生,正准备考研,梦想是当一名老师。案发当天早上,她还在微信上让母亲帮忙拍户口本首页,说“还有49天考试,准备报辅导班”。几个小时后,她的生命被曾经深爱过的人亲手终结。

第三,藏尸潜逃,毫无悔意。林某强杀人后将尸体藏于床下,把空调调至16℃延缓腐败,丢弃作案工具和受害者物品,随后潜逃。这一系列“冷静”的善后操作,表明他对自己所做的事有清晰的认知,且第一反应不是悔罪,而是逃脱。

第四,庭审翻供,态度恶劣。一审庭审中,林某强不仅当庭翻供,声称“和李某没有分手”,道歉时“头对着天花板说的”,走过场式的态度让受害者家属更加愤怒。他听到死刑判决后双腿发抖提出上诉,称出狱后会“孝敬”受害者父母。这种说法连基本的人伦逻辑都不具备——谁会需要一个杀害自己女儿的人来养老?

二、放弃民事赔偿,对二审量刑有何影响?

本案中最令人动容的细节,是林女士主动放弃全部民事赔偿,只求判处林某强死刑。

在死刑案件中,被告人是否赔偿、是否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是重要的酌定量刑情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的规定,被告人案发后对被害人积极进行赔偿,并认罪、悔罪的,依法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因婚姻家庭等民间纠纷激化引发的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属对被告人表示谅解的,应当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但是,这条“从宽通道”在本案中是关闭的。第一,林某强从未真诚悔罪,庭审时“道歉”连正眼都不看受害者家属;第二,家属不仅没有谅解,还提交书面申请自愿放弃全部民事赔偿,这属于“明确拒绝谅解”;第三,林某强家属曾通过法官询问调解,被林女士当场拒绝——“法官还没说完,我就摆手,我说不要调解。我说我什么都不要,我就要他被判处死刑”。

在司法实践中,赔偿和谅解是“可以从轻”而非“必须从轻”。当犯罪情节极其恶劣、行为人主观恶性极深、毫无悔罪诚意时,即便有赔偿和谅解,法院仍可判处死刑。本案中,赔偿未发生、谅解未取得,从宽的基础根本不存在

三、二审会改判吗?从法律程序看案件走向

这是公众最关心的问题:林某强上诉了,二审有没有可能改判?

答案很明确:改判概率极低。

从法律程序上看,二审改判的核心前提是一审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或量刑不当。本案一审证据充分、事实清晰,量刑符合故意杀人罪“情节特别严重可判死刑”的法律规定。如果上诉人无新的关键证据、无重大程序违法,二审法院不会轻易推翻一审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明确强调,对于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犯罪分子,应依法判处重刑直至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对残害未成年人、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2025年广东叶德志故意杀人案中,广东高院明确裁判规则:“虽患精神疾病,但罪行极其严重,不足以从轻”,维持一审死刑判决。湘潭大学宿舍投毒案中,周立人一审被判处死刑,二审同样维持原判。

最高法同时明确,对于侵害不特定公众、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不能仅仅因为作了赔偿或获得谅解就不判处死刑。本案虽为特定对象侵害,但预谋程度、残忍程度、事后毫无悔意的态度,与上述裁判规则高度契合。

林某强听到死刑判决后双腿发抖,他怕死。但法律不因恐惧而宽容。林女士在记者身上闻到与女儿生前相似的洗衣液味,抱着记者失声痛哭:“妈妈活得是求死不能,我得撑着给你报仇,才能给你一个交代”。她说等二审结果出来后,要带着判决书去女儿出事的地方,第一时间告诉她。

一个22岁的女孩,考研报名确认后不到一天,被曾经深爱的人亲手夺去生命。一个癌症晚期的母亲,停止化疗,强撑病体,只为等到凶手被执行死刑的那一天。

二审即将开庭,法律的回答应当是清晰的:对于罪行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毫无悔意的犯罪分子,死刑的判决不会因一句“我想重新做人”而改变。林某强请求法律给他一次机会,但法律的机会,从来只留给那些真诚悔罪、愿意承担后果的人,而不是杀了人藏尸调空调、庭审道歉看天花板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