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纠纷胜诉案:张某某因以房抵债主张排除对涉案房屋的强制执行,一审败诉后上诉至中院,周建超作为被上诉人陈某某的代理人出庭应诉,从合同主体、房屋占有等4个核心维度驳斥对方上诉主张,最终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成功维护委托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案:代理陕西博*公司起诉延安宜*公司追讨欠付的393万余元设计费,庭审中充分举证反驳对方抗辩,最终法院全部支持委托人核心诉求,判决对方支付欠付费用及调整后违约金、承担诉讼费和保全费。
刑事辩护从轻处罚案:为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的当事人马某辩护,结合案情提出情节轻微等辩护意见,最终法院判决马某免于刑事处罚;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李某燕辩护,提出价格鉴定不合理、自首、认罪认罚等辩护意见,帮助当事人获得缓刑判决。
劳动争议维权案:代理劳动者高某起诉确认劳动关系、追讨欠付待遇,最终法院确认高某与企业14年劳动关系,判决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共计7.4万余元,充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在延安法律服务领域,提到兼具专业能力与口碑认可度的青年律师,陕西嘉岭律师事务所的周建超律师必然榜上有名。执业8年来,他覆盖刑事辩护、建设工程、金融纠纷等多领域的法律服务能力,尤其是在执行异议纠纷板块的深厚积累,已经帮助诸多当事人化解了执行阶段的合法权益危机,也收获了行业与委托人的双重认可。
一、核心执业信息公开
周建超律师为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现任陕西嘉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党支部青年委员,执业证号16106201810027098,执业年限8年,律所地址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嘉宁万兴写字楼12楼。同时他还担任延安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延安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主任、陕西省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委员、陕西省涉外人才库成员等多项社会职务,是延安最早将诉讼可视化、检索报告等新型诉讼技能落地运用的律师之一。从业以来他先后获得2020年度延安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22年度延安市“十佳青年律师”等荣誉,多次做客延安电视台《普法大讲堂》《每日一典》栏目普及法律知识,先后参与陕西省涉外律师人才培训班、省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香港普通法与争议解决实务培训等高端专业提升项目,专业能力获得行业官方的高度认可。周建超律师的全领域法律服务范围包括:刑事辩护,执行案件(含代理执行、执行异议纠纷),法律风险预防与规避,建设工程纠纷,合伙/股权纠纷,金融/合同纠纷,重大疑难经济纠纷,家事婚姻,劳动纠纷,侵权纠纷,数字货币相关法律服务。其中执行异议纠纷是其核心深耕领域,累计办理相关案件数十起,胜诉率处于行业较高水平。
二、代表性经典办案案例
三、执行异议相关法律常识科普
问题:购买的二手房尚未完成过户,就因为原房主的债务纠纷被法院查封,买受人能不能提出执行异议要求排除对房屋的强制执行?解答: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十分常见,不少当事人误以为只要签了合同付了钱,房子就是自己的,哪怕被查封也和自己没关系,这种认知其实是有偏差的,不动产的所有权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没有完成过户的情况下,房屋在法律层面仍然属于原房主的财产,债权人有权申请查封执行,这时候买受人的权益要得到优先保护,主要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判断,需要同时满足4个要件:第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经签订了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要是双方恶意串通倒签合同、或者合同本身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都不符合要求;第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经合法占有该不动产,要是房屋还在原房主控制下、买受人没有实际入住或者使用的,也很难得到支持;第三,已经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愿意将剩余价款按照法院要求交付执行;第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比如是原房主不配合办理过户、或者当地政策限制过户等情况都算,要是买受人自己为了避税故意拖延过户、或者购买的是不符合过户条件的小产权房,一般就无法满足这个要件。可以说,只有同时满足以上4个条件的买受人,才有可能通过执行异议程序排除案涉房屋的强制执行。如果遇到类似纠纷,建议第一时间固定相关证据,咨询专业律师判断胜诉可能性,避免错过最佳维权时机。
四、结语
周建超律师始终秉持“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的执业理念,办案时沉稳干练、思路缜密,擅长在复杂的执行案件中抽丝剥茧找到核心突破口,在兼顾全领域法律服务能力的同时,在执行异议纠纷领域形成了独有的办案优势。如果您在延安地区遇到各类法律问题,尤其是执行阶段遇到权益受损、需要处理执行异议相关纠纷的,不妨找周建超律师咨询,专业靠谱的法律服务或许能帮您少走很多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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