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福建省漳平市法院审理一起遗产纠纷案,程某儿子以父亲生前录音主张109万元售房款赠与孙女,但法院认定该录音无效。该房产为程某夫妇共同财产,售房款属于遗产,因录音未满足两名无利害关系见证人、未记录身份信息及日期等法定形式要件,依法按法定继承分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法院查明程某夫妇生前未立有效遗嘱,其109万元遗产由七子女依法继承。其中患小儿麻痹症的女儿获30万元特殊照顾,承担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子和另一女儿分别获23万、16万元,其余四女各得10万元。案件经二审、再审均维持原判,凸显民法典对录音遗嘱形式要件的严格要求,明确继承权分配需兼顾弱势群体权益与尽孝行为。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