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而律师就是当事人最坚实的后盾。龚兰兰律师,四川弘旺律师事务所的专职执业律师,毕业于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有着法院实习经历与一线诉讼实战经验。她在刑事辩护与复杂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有着卓著声誉,尤其擅长从复杂案情中找到关键突破口。下面,我们来看看她办理的一起境外诈骗案
迷雾重重:境外诈骗指控疑云
2025年2月,当事人张某(化名)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变更为取保候审,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侦查机关认定,张某在2023年7月为他人提供路费、安排出境,并将其送至境外某诈骗公司参与诈骗活动,涉案人员在窝点工作数月并获取报酬,认为张某构成诈骗罪共犯。然而,这看似清晰的指控背后,却隐藏着诸多疑点。
抽丝剥茧:辩护律师直击证据漏洞
龚兰兰律师接受委托后,全程担任张某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人。她迅速展开阅卷、会见、证据分析与法律论证工作。经过深入研究,她发现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在案证据能否证实张某具有诈骗共同犯罪故意,且实施了组织、运送他人至境外诈骗窝点并参与诈骗的客观行为。
在辩护过程中,龚律师指出证据链存在根本性断裂。全案缺乏能够直接、稳定证实张某明知诈骗、主动组织、安排入职、参与分赃的客观证据,像通讯记录、行程安排凭证、资金往来、窝点关联书证、同案稳定指认等关键材料均缺失,指控事实多为推断性结论。而且,案件历经检察机关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侦查机关补查重报后,仍未填补证据缺口,无法形成完整、闭合的刑事证明体系,不能排除合理怀疑。
拨云见日:证据不足获不起诉决定
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采纳了龚兰兰律师的辩护意见。他们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张某实施了组织他人赴境外诈骗的行为,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对张某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扣押物品由公安机关依法发还,张某无罪结案、无犯罪记录。
经验之谈:刑辩律师的坚守与智慧
龚兰兰律师从这起案件中也总结了宝贵的办案心得。她认为坚守证据裁判底线,是刑辩的立身之本。涉境外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往往关联复杂、传言较多,律师更应回归案卷与证据,不被舆论或初步定性裹挟,逐项核对犯罪构成要件,守住疑罪从无的法治原则。审查起诉阶段是不起诉的关键窗口期,要充分利用会见、阅卷、提交书面意见、与检察官沟通等法定权利,在两次退补环节持续强化证据不足的辩护逻辑,推动检察机关依法审慎把关,实现案件在诉前分流、无罪终结。同时,专业、理性、克制的辩护更易被采纳,不情绪化抗辩,而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聚焦证据缺口、证明标准、程序规范,协助检察机关准确认定案件,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促进司法公正。
在这起案件中,龚兰兰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办案态度和敏锐的洞察力,成功为张某洗清冤屈,让正义得以彰显。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律师的价值,那就是运用法律技艺,在每一个案件中守护公平,诠释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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