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退休返聘专家李某违规引荐患者、延误治疗致其离世事件,透视医疗合规的灰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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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某医院一纸通报,将退休返聘专家李某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3月,72岁的雷先生母亲确诊硬皮病、肺间质纤维化等重症,在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挂了李某的专家号后,却被以“公立医院检查费贵、私立医院有补贴更省钱”为由,引荐至太原康斯亚森门诊部就诊。复查时,李某在该门诊部开具了价值2182元的“处方”——包含活菌王2号固体饮料、益清元风味饮料等普通食品。4月1日,患者病情恶化,李某仍称“无大碍”,家属转至其他医院当天即被下达病危通知,两日后不幸离世。
4月17日,院方通报确认情况基本属实,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院管理制度,立即停止李某在院内的所有诊疗活动并终止聘用协议。对违规引荐行为,院方表示“零容忍”。
但问题在于:一纸“解聘”,真的能兜住医者仁心的底线吗?这起事件折射出的,不仅是单一医生的职业道德问题,更是医疗合规中多重灰色地带的集中暴露。
一、披着“省钱”外衣的牟利转介:合法转诊与利益输送的界限何在?
这起事件中,李某的行为首先涉及一个核心法律问题:医生引导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什么时候算合法转诊,什么时候构成违规牟利?
根据《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的规定,除因需要在医联体内正常转诊外,严禁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经由网上或线下途径介绍、引导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这为合法转诊和违规引荐划出了一道清晰的红线:转诊必须以患者诊疗需要为依据,不得与利益挂钩。
回到本案,李某向患者宣称“私立医院有补贴、花费更低”,引导其前往康斯亚森门诊部就诊,并在该门诊部坐诊开具高价食品。据预约诊疗平台信息显示,李某的执业点明确包含康斯亚森门诊部。这一关联本身并不违法——医生可以在多个机构备案执业——但若将患者从公立医院引荐至其兼职的私立机构,并从中获取利益,就可能触及《九项准则》的禁止性规定。更值得追问的是,康斯亚森门诊部的法定代表人郝某,与李小峰之间是否存在更深的利益关联?这些都需要监管部门的进一步调查来揭开答案。
二、多点执业的合规困局:退休返聘医生的“监管真空”
李某的身份关键词——“退休返聘”——恰恰暴露了当前医疗管理体系中一个被广泛忽视的制度漏洞。
医师多点执业和多机构备案制度,本是为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流动、服务更多患者的制度设计。合法的多点执业需要同时满足三大条件:程序合规(完成注册或备案手续)、范围匹配(执业类别与诊疗科目一致)、责任明晰(合同约定与履职到位)。违反其中任何一项,都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涉事的康斯亚森门诊部在2022年就曾因违规被依法关停。一个有“前科”的医疗机构,却能与三甲医院专家形成稳定的合作链条,监管的疏漏可见一斑。
退休返聘医生的管理更是一个“灰色地带”。退休返聘人员与医院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合同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由返聘协议约定,缺乏绩效保障和常态化监管,管理上往往流于形式。有研究指出,个别退休返聘医师在坐诊时,甚至会指定药名、药店并介绍患者外出购药,涉嫌推销牟利。这些案例警示我们:返聘不是“免检牌”,医院对返聘医生的执业行为同样负有管理责任。
在本案中,山西某医院作为李某的主要执业机构,虽然迅速作出了解聘处理,但从事件发生到被曝光,中间监管环节是否缺位?返聘期间是否存在类似违规行为未被发现?据报道,多名网友留言称曾被李某介绍至该门诊部购买高价保健品,如果这些投诉此前就存在,医院为何没有及时介入?这些问题,是比“解聘”更值得追问的。
三、当“食品”穿上“处方”的外衣:保健食品的法律红线
这起事件中另一个令人错愕的细节是:李某开具的“处方”,竟包含了活菌王2号固体饮料、益清元风味饮料等普通食品。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普通食品不得暗示保健功能或疾病预防、治疗功效,不得使用“中医”“助眠”“养胃”“补气”“降血脂”等保健术语进行功效暗示,不得标注“标志性成分”等保健食品专用术语。保健食品的“蓝帽子”标志,是其合法身份的唯一凭证。而李某开具的这些产品,经核实无保健食品批号及“蓝帽子”标志,本质上是普通食品却披上了“治疗”的外衣。
在法律后果方面,医生在诊疗过程中推荐或开具普通食品冒充保健品的,可能面临多重法律风险:
第一,违反《食品安全法》,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生产或经营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还可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即便食品本身未造成直接毒害,若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也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退一赔三”。宁夏吴忠法院就曾判决一起固体饮料案,认定商家存在欺诈,判令三倍赔偿。
第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广告法》。 普通食品宣称具有治疗功效,构成虚假宣传。
第三,医生参与销售或推荐的行为,还可能触犯《医师法》。 医生利用职务之便,推销与诊疗无关的食品产品,不仅违反了职业道德,也破坏了医患信任,属于严重的违规执业行为。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家属指出李某明知患者有糖尿病史,却开具含糖食品。如果这一指控属实,就不仅是违规推销的问题,而是直接关乎诊疗安全——明知患者有基础疾病却开具可能加重病情的产品,可能涉及医疗过错甚至医疗事故责任。这一细节,是比“推销食品”更需要严肃追责的。
四、家属的维权之路:不止于舆论关注,法律给出了哪些武器?
舆论的发酵推动了事件的快速处置,但对家属而言,法律才是真正持久的武器。那么,面对类似情形,患者和家属可以走哪些法律途径?
第一,向卫健部门投诉举报。 患者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交书面投诉,说明违规事实并附上相关证据。投诉内容既可以要求解决医疗纠纷,也可以要求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山西省卫健委的监督投诉方式为0351-12345。
第二,追究民事责任。 患者可以就医疗过错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损害赔偿。退休返聘医生在工作期间发生医疗损害,由聘用医疗机构承担对外赔偿责任。如果李某在康斯亚森门诊部的诊疗行为被认定为医疗过错,该门诊部同样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家属需要收集的证据包括:就诊记录、检查报告、缴费凭证、药品/食品实物及包装、医生推荐转诊的沟通记录等。
第三,追究行政责任。 医生违规引荐患者的行为,卫生行政部门可依据《医师法》予以警告、暂停执业乃至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涉事私立医疗机构如存在使用未备案医师、虚假宣传等行为,也将面临相应行政处罚。
第四,移送司法机关。 如果调查发现存在严重的利益输送、虚假宣传、销售伪劣产品等情节,不排除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院方已透露法务及纪检部门介入,若涉严重违法将移送司法机关。
需要提醒的是,维权之路最怕“证据缺失”。家属应第一时间公证保存所有相关材料,包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产品实物照片、病历资料等。录音录像需注意合法性——未经对方同意的秘密录音,在民事诉讼中可能被采纳,但在证据效力上存在争议,最稳妥的方式是书面记录辅以合法录音。
五、解聘之后,还有多少“隐形利益链”有待斩断?
山西某医院的处理速度值得肯定,但这只是个案处理的终点,而非制度反思的起点。
第一,退休返聘医生的管理漏洞亟待修补。 返聘不等于“免监管”。医院对返聘医生的执业行为,包括多点执业、处方行为、引荐患者等,都应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机制。返聘协议的权责条款不应流于形式,而要明确违规后果和追责路径。
第二,多点执业的透明度需要提升。 患者有权知道自己面对的医生同时在哪些机构执业。这一信息应当在医院公示、预约平台等处清晰展示,让患者有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第三,公立医院与私立机构之间的“隐形利益链”需要彻查。 涉事的康斯亚森门诊部在2022年曾被依法关停,却仍能与三甲专家形成合作,这中间的监管链条是断裂还是刻意纵容?一个不守规矩的机构能够屡屡“复活”,本身就说明执法力度存在问题。
第四,食品冒充保健品的乱象,在医疗场景中危害尤甚。 当普通食品经由医生的“处方”进入患者手中,其欺骗性和危害性远超一般的虚假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应重点关注诊疗场景中的食品推销行为,与卫健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
说到底,医患信任是整个医疗体系的基石。一位七旬老人,在三甲医院挂了专家号,以为抓住了“救命稻草”,最终却被引向了一条“致命之路”。这不是个案,而是一面镜子,照出了医疗合规中的灰色地带。
解聘一个医生容易,斩断一条利益链难。但对于每一个走进医院、将生命托付给白大褂的普通人来说,需要的不是事后的一纸通报,而是一个真正值得信任的就医环境。法律已经划出了红线,监管也已有了制度框架,关键在于落实——让每一个违规者都付出应有的代价,让每一笔见不得光的利益都暴露在阳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