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4月19日电 (记者曾亦辰)近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甘肃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办法》。《办法》共20条,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障制度,加强和规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工作,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
《办法》规定,停工留薪期由用人单位对照甘肃省统一发布的分类目录,依据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用人单位确认的停工留薪期满12个月时,如有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需延长的情形,工伤职工可在期满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法》明确,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停工留薪期满后存在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 人民日报 》( 2026年04月20日 06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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