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春耕以来,全国农民都在田间一派繁忙,此时春灌用水即将进入高峰期,灌溉用电负荷随之快速增加。国家针对春耕时期用水用电给予补贴,详情如下:

农业灌溉电价补贴:仅针对未享受0.07元/千瓦时优惠电价的灌区(泵站),补贴范围为灌区管理范围内实际灌溉水量(仅地表水)中粮食作物定额内用水产生的电费,超出0.07元/千瓦时的给予补贴。

农业水价精准补贴:仅面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合格的大中型灌区粮食作物,陕西(陕发改价格〔2019〕933号)规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电从居民电价降为农业灌溉电价,降幅为0.5元/度左右;湖南(湘发改价调规〔2024〕14号)规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电纳入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范围,虽在居民电价基础上有所上浮(每度提高约5分钱),但仍远低于一般工商业电价。

节水奖励:对管理规范、组织有序、服务积极,运用工程节水、农艺节水、调整优化种植结构等农业节水措施实现农业节水的大、中型灌区,按照定额内节约的灌溉水量予以奖励。各级财政部门为节水奖励资金的筹集主体,省级财政部门对“国家级节水型灌区”和“省级节水型灌区”按灌区规模和实灌面积给予节水奖励,奖励标准为0.02—0.05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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