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有压力别忘了还有公积金可提取!
在宁波
符合提取条件的小伙伴
可以自助办理
“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业务
具体申请条件、办理方式
一起来看!
职工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1)限额提取:提取限额为2000元/月。
(2)职工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按实际租金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3)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二孩、三孩)无房租赁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金额可上浮50%或按实际租金提取。
(4)高层次人才按实际租金提取。
无固定周期。
日常8:30-17:30申报的业务,即时到账;
17:30后申报的业务,中心将在次日按申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批量处理,并通过短信告知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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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等线上渠道进行办理。
线上操作流程(以浙里办APP为例)
1、打开“浙里办”APP,首页点击“公积金”,页面跳转后点击“租赁自住住房”。
2、点击“进入办事”,人脸识别后进入办事界面。
3、情形选择,委托办理情况选择“申请人本人办理”、业务办理类型选择“无房租赁提取”,申请人婚姻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已婚”或“单身”,最后点击“确定”。
(图源:浙里办APP)
4、在线填表,选择正确的缴存地;提取时使用,选择“银行卡”或“市民卡”;手工输入申请提取金额,选择银行卡的,还需选择收款银行及输入银行卡号,到最后点“下一步”、“提交”即可。
在聊天对话框回复【提取】
获取宁波公积金提取办理入口、
办理流程、办理条件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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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里办APP、宁波本地宝整理等
▌文章及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图虫网,已获平台授权
▌编辑:拉面(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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