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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时间间隔的通知》称,为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激活资金使用效能,解决缴存人对资金周转的切实需求,结合东莞实际,即日起将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优化为每次提取的时间间隔不少于3个月(指从上次提取日期计算起满3个月),已办理逐月划扣服务的除外。
记者还注意到,此前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发布通知称,决定提高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上浮情形的最高贷款额度。其中,没有上浮情形的,最高贷款额度不区分首套、二套房,均为150万元;符合上浮20%的情形(即属于本市相关人才政策规定的人员、购买装配式住宅、购买本市政策规定的绿色建筑商品住宅、养育二孩及以上多子女的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已连续满5年未提取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180万元;符合上浮50%的情形(即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225万元。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黄慧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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