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应急管理)
转自:中国应急管理
近日,湖南省祁阳市法院
审理一起农用无人机作业
致人死亡案
涉案无人机飞手李某甲
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刑
2024年12月7日,被告人李某甲经培训取得农用无人机系统操作手合格证。
2025年6月26日13时30分许,李某甲在祁阳市八宝镇双合村操作农用无人机给种田大户肖某的农田水稻喷洒农药。
在整个农药喷洒作业过程中,李某甲未设置安全警戒线和安排专业安全员疏散周边观众,只委托肖某充当临时安全员,帮忙查看道路上是否有人路过,以便安全起降无人机。
1小时后李某甲完成喷洒农药作业,在没有询问肖某道路上是否有人路过,且未注意观察降落的路面是否安全的情况下,就操作农用无人机到农田旁的马路上降落。在无人机的降落过程中,无人机系统提示需确认周围安全方可降落,但李某甲过于自信不会发生事故,在未确认周围是否安全的情况下,点击确定降落。
无人机降落过程中,范某甲驾驶摩托车,搭乘黄某(未戴安全头盔)刚好路过,无人机的飞行桨叶碰撞到黄某头部,李某甲见状立即上前查看,发现黄某头部出血后,配合范某甲等人为黄某包扎伤口并拨打120电话送医。
2025年7月2日上午,黄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甲因过失致1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综合考虑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等情节,以及社区矫正机构适用社区矫正的评估意见,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甲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安全无小事
有序飞行、规范飞行
无人机飞行“五须知”
一定要了解!
无人机飞行“五须知”
1. 要实名
无人机应当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依法办理登记,获取并在机身上粘贴登记二维码。
2. 需报备
通过通信基站或者互联网进行无人机中继飞行,或者飞越集会人群上空的,需提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递交飞行活动申请。
3. 勿“黑飞”
请在政府公告的适飞空域内飞行,勿超越限制高度,勿进入管制空域。
4. 讲安全
● 飞行前检查无人机状态,确保设备状态良好符合飞行条件;
● 夜间飞行应开启警示灯;
● 请勿在饮酒后、不适宜天气以及人员密集场所上空操控飞行,避免造成意外损伤。
5. 重公德
● 未经许可,无人机不得进入他人住宅、办公场所等非开放区域,不得利用无人机从事窥探偷拍、录音录像等侵犯他人隐私活动;
● 不得利用无人机实施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综合整理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应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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