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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眉山发布眉山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2025-2035 年)(征求意见稿),对上一版绿地系统规划的修编,调整上版规划中不符合眉山市发展的相关内容,重新梳理绿地系统与绿地布局。规划立足眉山“宜居宜业智慧公园城市”的城市定位,紧密衔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都都市圈等区域发展战略,着眼于城市高质量发展与人民高品质生活的双重目标,针对中心城区绿地系统存在的不足,从眉山市域、中心城区两个层面统筹推进,层层深入,力求完善绿地生态网络结构、实现各类绿地合理布局、推动各专项优化建设,建立并严格实行城市绿线管制制度,明确划定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这对于加强眉山生态环境建设,建设宜居宜业智慧公园城市,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城 市绿地分类规划,规划指标至2035 年,共规划绿地 1546.91 公顷,各分项数据如下表:
公园绿地(G1)规划
至 2035 年,规划公园绿地 1488.50 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13.53 平方米,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为92.81%。
1.综合公园(G11)
眉山市中心城区共规划综合公园15 处,包括苏轼公园、苏辙公园、苏洵公园、苏母公园、东坡城市湿地公园一期、东坡城市湿地公园二期、东坡城市湿地公园三期、上虞湾湿地公园、太和公园、中央公园、东湖公园、竹韵廊公园、寿乡水岸五湖四海、彭溪河湿地公园、城南湿地公园,共计815.21 公顷,综合公园人均面积 7.41 平方米,十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为1.36。综合公园的规划设计严格执行《公园设计规范》(CJJ48-1992)等相关规范要求,建筑、道路及广场所占比例满足规范要求。
其中,苏轼公园、苏辙公园、苏洵公园、苏母公园、东坡城市湿地公园一期、东坡城市湿地公园二期、东坡城市湿地公园三期、太和公园等 8 个综合公园进行现状保留;上虞湾湿地公园、寿乡水岸五湖四海、彭溪河湿地公园、城南湿地公园、竹韵廊公园等 5 个综合公园需在现状基础上进行续建提升,完善配套设施与景观配置;新建中央公园、东湖公园2 个综合公园服务未来发展片区。
2.社区公园(G12)
眉山市中心城区共规划社区公园436.71 公顷,人均社区公园面积3.97平方米,社区公园规模宜大于1hm2,服务半径为500m。老城区尚不满足服务半径要求的片区将结合城市更新,通过控规管理对其空间布局逐步进行优化,新区根据社区发展需求配套建设,满足社区居民休闲游憩需求。城市开发边界外的规划公园为建议建设公园,为未来国土空间规划调整提供参考。
其中,扁鹊湖公园、创业广场、激情广场、滨湖路公园、文定街公园、激情广场、苏堤公园、清影路公园、凤鸣公园、彭溪镇小学公园、县医院公园等 11 处社区公园进行现状保留;续建桃园湖公园、互通立交外绿地、南湖湿地公园、滨河路公园、通惠河社区公园、彭溪河社区公园等6 处社区公园,完善公园配套设施和未建设完成区域;新建岷东中心公园、毛河滨河公园、太和老镇东侧社区公园、党校公园、铁环东路公园等,为新建片区的社区居民提供活动空间。
3.专类公园(G13)
眉山市中心城区共规划专类公园5 个,总面积111.81公顷。其中,现状保留专类公园 4 个,包括东坡文创园、毛河体育公园、苏堤南路滨河公园、东坡岛体育公园;新建专类公园1 个,为古城墙遗址公园。
4.游园(G14)
眉山市中心城区共规划游园总面积124.77 公顷,人均面积1.12 平方米。其中,现状保留面积约27.87 公顷,续建面积约11.42公顷,新建面积约 85.52 公顷。游园服务半径为300~500m。老城区结合城市更新、以“拆违建绿,见缝插绿”为原则合理安排游园,新区配套建设,方便居民就近使用。带状游园的宽度宜大于 12m,绿化占地比例应大于或等于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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