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薛茵)“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抵对门。”一句朴实的话语,道出了邻里关系的重要性。祁县法院东观人民法庭近日受理的一起案件中,一对年逾花甲、做了半辈子邻居的老熟人,却因一场意外的火灾对簿公堂,多年的邻里情谊岌岌可危。
原告与被告系多年的邻居,本应守望相助,却因一次意外产生了隔阂。一日被告在自家附近处理杂物时,不慎引燃火苗,火势蔓延至原告家墙外堆放的秸秆。所幸消防救援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原告家的部分财产遭受了损失。火灾发生后,原、被告双方对损失范围及赔偿数额(从几千元到诉讼时的上万元)各执一词,分歧巨大,经村委、乡政府、消防队、派出所等多个部门介入,历经多部门多次调解,始终未能达成一致,矛盾反而有激化的趋势。最终,这起“棘手”的案件来到东观人民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彼时薛法官手中仅有一份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法官先将原、被告双方传唤至法庭,就本案事实部分及财产损失进行庭前询问和调查。到庭后原告妻子情绪激动,法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原告妻子释明诉讼中的关键问题:因何启动鉴定、鉴定的风险告知、举证责任的分配、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的区别等。更重要的是,明确告知原告,若双方对损失数额无法达成一致,将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并向其释明了鉴定流程的复杂性、可能产生的时间成本与经济成本,以及对最终裁判结果的预判影响。这番“把话说在前头”的释法明理,如同一剂“清醒剂”,让激动的当事人开始冷静思考,为后续调解奠定了基础。
为更准确地掌握案情,薛法官调取了消防救援时的出警记录、现场勘验材料等关键资料。通过与现场消防人员核实起火原因、现场固定损失的原始依据和参考标准,薛法官对案件事实有了更为清晰、客观的把握。在组织双方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的过程中,法官敏锐地捕捉到双方虽有怨气,但均年事已高、精力有限,对漫长的诉讼流程和昂贵的鉴定费用心存顾虑。若启动鉴定程序,高昂的鉴定费对于两位老人而言,无疑是一笔沉重的负担,即使最终判决,也可能导致“赢了官司、输了银钱、伤了感情”的局面。为实质性化解矛盾,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在鉴定质证中再次组织调解。
在鉴定质证过程中,法官将“和合文化”的精髓融入其中。“中国人讲究‘以和为贵’,‘邻里一家人,互助大家亲’。你们是几十年的邻居,都已年过花甲,抬头不见低头见,今天因为一把火起了纠纷,难道还要让这把火把几十年的邻里情分也烧没了吗?”薛法官在前期客观询价的基础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解对方的难处。看到双方都在犹豫,薛法官在核算原告的诉讼成本及询价的损失金额确定了合理的赔偿额。最终双方接受该调解金额,被告当场支付了赔偿款。一场历时数月、经多部门调解未果的邻里纠纷,在东观法庭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