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部】
共 姬
领衔:孙克攀
鲁宫毓秀守彝伦,玉质贞心自绝尘。
不待亲迎违古制,惟存大义笃周姻。
宵深火烈天垂鉴,魄碎烟销月作邻。
此地黄堂基尚在,烈名美誉满千春。
01 陶守德
鲁媛来嫔宋室公,持恒凛凛古人风。
火焚楹桷甘名节,身处深帷守礼忠。
烈焰方熊心似玉,清规自矢志如虹。
贞魂岂逐陵台变,一曲纲常贯昊穹。
02 王锦森
宋宫烽火照黄昏,守义捐躯古未闻。
玉碎空余三寸血,兰焚犹带九霄芬。
高台此日栖乌鹊,故国何人吊旧坟。
千载悲风生泗水,独留贞魄照残云。
03 袁志毅
鲁国金枝嫁宋宫,昭彰懿范四旬风。
夜临烈火辞人劝,身蹈黄泉守礼终。
循节纲常遵妇道,秉心气度贯长虹。
千秋佳话留青史,一代婵媛今古崇。
04 费传林
高风劲节说千秋,谁似夫人志义酬。
膏火自焚完白璧,殉身守礼笑青楼。
相峰犹佩琳琅净,睢水长含烟雨愁。
宵不下堂宣妇道,孤鸿冷月落姬丘。
05 王德乾
鲁室名媛毓秀姿,嫁从宋国守矜持。
闭帷拒寝遵周制,赴火留芳载典辞。
四十孤灯茹苦节,千秋烈女树贞仪。
相阳冢上松声远,如颂当年德信时。
06 相运峰
礼典端严出鲁宫,弱肩担义泣悲风。
星繁斗转椒闱静,日朗旌扬帝座空。
谨记三纲灵府际,甘捐一命焰烟中。
云岑冢墓贞魂在,青史昭垂万古崇。
07 王运珍
鲁国名姝德自优,宋宫端佩凛清秋。
未亲迎驾心难许,虽奉君恩志独修。
红焰逼身遵训诫,青灯伴影守贞休。
魂随烈火明高节,万古芳声相地留。
08 陈沛
鲁女贞姬嫁共公,守身殉礼烈风中。
琼楼玉碎惊鸾凤,绛阙魂归化雁鸿。
自誓柏舟天同久,孤标青史日倶崇。
千秋庙食睢阳畔,犹见高台泣血红。
09 杨健
鲁国名媛嫁宋亲,睦邻友好结良姻。
坚遵周制责夫婿,护守贞操洁自身。
持节怀仁恤黎庶,坐堂秉义堕烟尘。
生逢乱世心无乱,试问凡间有几人。
10 吕武联
鲁宫名媛礼为根,远嫁宋邦贞节存。
拒命同居彰古制,殉身守道奉天尊。
火焚玉宇心犹定,义重伦常志愈纯。
一座孤坟香尚在,铮铮风骨昭乾坤。
11 桑灵侠
鲁女辞家至相城,联姻宋土固邦盟。
持身守节冰心静,秉礼安衷素志清。
烈焰临堂甘殉义,芳名入史自留声。
崇山千载埋贤骨,万世同钦淑德荣。
12 常彦
鲁宫毓秀秉贞柔,名教深涵自幼修。
远嫁宋邦循父母,恪遵礼数守纲猷。
十年寡独清心保,一夜火烟操节酬。
百爵澶渊同恸悼,春秋详录誉贤流。
13 王建军
宗姬持别鲁宫深,嫁入邻邦愿本心。
不逐亲迎亏旧礼,肯因迟傅蹈寒林。
一宵火起纲常重,万死身捐道义沉。
千古相城孤冢在,至今风节肃高岑。
14 王萍 • 五律
恪守闺中礼,贞心不可移。
傅姑犹未至,庭陛莫轻离。
烈节昭青简,清风映素姿。
千秋垂懿范,仰止令人思。
15 赵志刚 • 五律
澶渊风色冷,火烈映宫闱。
秉义身宁死,遵操志不违。
空留名媛墓,长泣旧裳衣。
节妇清声在,荒碑落夕晖。
【词部】
16 马昆 • 临江仙
名媛鲁室殊堪敬,礼行圭璧昭仪。独居清节抱霜姿,火危环佩步无迟。
共悼宋宫全妇道,汗青星斗同辉。高风遗世寄遥思,相城烟雨护孤祠。
17 张凯 • 浣溪沙
岭下青碑伴古桐,墓前遥想鲁媛踪。守兰铭节不移风。
卌载幽居承孝悌,一宵重义化霓虹。古今悲烈几人同?
【题引】
伯姬
伯姬,姬姓,春秋鲁宣公之女、鲁成公之妹,后嫁宋共公为夫人,世称宋共姬,卒于鲁襄公三十年(前543 年),以守礼殉身名垂青史。
伯姬出身鲁国公室,自幼习礼,动静有度。及笄之年,宋共公遣华元行聘,卫、晋、齐诸国皆致媵礼,礼典隆盛。然依周制,诸侯娶妻必亲迎,共公怠礼未至,伯姬虽奉父母之命入宋,仍坚执礼法,拒与共公同寝。宋国无奈,请鲁大夫季孙行父亲往劝解,伯姬方行庙见之礼,成夫妇之义。婚后十年,共公薨逝,伯姬幽居守节,清心寡欲,以礼自持,垂四十载,言行未尝稍逾矩度,宫中人无不敬惮。
鲁襄公三十年五月甲午,宋宫夜失火,烟焰蔽空,宫人奔请伯姬出避。伯姬正色曰:“妇人之义,傅母不至,宵不下堂。” 左右促之,伯姬复言:“越义求生,不如守义而死。” 彼时保母已至,傅母未行,伯姬宁待于堂,终没于烈火。诸侯闻之,莫不悲悼,会于澶渊,共吊其贤,偿宋所丧。孔子修《春秋》,详书其卒葬,以彰其守礼之节;三传递相记述,或赞其妇道尽矣,或议其不知权变;汉刘向辑《列女传》,列于贞顺,赞曰 “伯姬心专,守礼一意”。
伯姬一生,以礼为绳,以义为归。初以夫不亲迎而守志,后以傅母未至而殒身,非执迷于繁文,乃笃信于心志。当春秋礼崩乐坏之际,诸侯僭越,大夫擅权,伯姬以一女子之身,持守周室旧典,死生不易其节,遂成千古礼范。其死也,非徒殉身,实乃殉道;其名也,不独传于宋国,更彪炳于典籍。
伯姬卒后,从夫谥曰“共”,葬于相城,后世尊为 “娘娘坟”,乡人岁时祭拜,女子出阁多往祈祝,礼风绵延千载。纵观其生,自出阁至归尘,一言一行皆合于礼,一念一止不违于义,虽身死而名不灭,诚为春秋女子守礼之极则也。
【相关成语典故】
宵不下堂黄堂伯姬引越义求生,不如守义而死
【典籍记载】
《春秋・襄公三十年》五月甲午,宋灾。伯姬卒。秋七月,叔弓如宋,葬共姬。
《谷梁传・襄公三十年》伯姬之舍失火,左右曰:“夫人少辟火乎?” 伯姬曰:“妇人之义,傅母不在,宵不下堂。” 又请之,曰:“保母不在,宵不下堂。” 遂逮乎火而死。妇人以贞为行者也,伯姬之妇道尽矣。
《太玄赋》西汉· 扬雄:屈子慕清,葬鱼腹兮。伯姬曜名,焚厥身兮。
《琴苑要录》曰:《伯姬引》者,保母之所作也。伯姬,鲁女也。为宋共公夫人。公薨,伯姬执节守贞。鲁襄公三十年,宋宫灾,伯姬在焉。有司请曰:火将至矣。伯姬曰:吾闻,妇人夜出
《左传・襄公三十年》宋大灾,宋伯姬卒,待姆也。君子谓宋共姬,女而不妇。女待人,妇义事也。
《列女传・贞顺传》伯姬者,鲁宣公之女,成公之妹也。恭公不亲迎,伯姬迫于父母而行,不肯听命。季文子致命于宋,乃行庙见。恭公卒,伯姬寡。夜失火,待傅母不至,逮火而死。颂曰:伯姬心专,守礼一意,宫夜失火,保傅不备,逮火而死,厥心靡悔。
《江北诗词》编辑部
总编:陶守德
主编:孙克攀
审核:袁志毅
编委:王锦森王德乾袁志毅牛家强王建军 赵志刚 张凯 杨健
【2026年第07期总第57期】
责任编辑: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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