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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付松(追月数星主理人)

今天,新京报发布了一篇题为“小印章引出大问题,多家法院为何援引一部并不存在的‘法律’?”的文章。

该文提到,2019年以来,全国已有超10个省份的30余家检察院、法院,在其发布的印章启用或更换公告中,援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或《公安部印章管理办法》。

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上述两种《印章管理办法》均未出台或施行,不具有法律效力,“所有单位的引用都是不对的,尤其是司法机关,更应当知道这是虚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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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新闻报道,对于首个披露该事件的我来说,意义重大。

我注意到,新闻报道里提到,4月12日,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工作群聊内提醒:部分法院在发布对外公告时,出现了错误援引法律法规的情况,要求辖区各法院立即开展自查。

新京报记者还了解到,部分上级法院也下发了自查提醒,多地司法机关随即删除了涉错误援引的公告。

我查了一下,我发布第一篇文章的时间,是4月11日下午3:37。也就是说,文章推出后,就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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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线索,是读者给我提供的。4月10日晚,我收到一张关于启用某检察院新印章的文章截图,但起初我对此并不感兴趣,因为启用新印章没啥可写的。

但读者提醒我,说公告里援引的《印章管理办法》不存在,文章也删了。

我立即警觉起来,开始琢磨《公告》里的这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的规定”,琢磨来琢磨去,怎么看都觉得不对劲,完全跟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不符。

而且通过各种途径查阅,并没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这部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也未查到。

更让我震惊的是,通过搜索引擎发现有数十家公检法单位,在其发布的印章启用或更换公告中,都援引了这部根本不存在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

文章发布后,银川中院将公告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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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发布后,银川中院将公告删除

在要不要曝光这件事上,说实话,我犹豫过。但最终,我还是决定写。

我想,这是一个前调查记者和资深媒体人该有的担当和责任。

古人曰,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治之基,在于规则之明;司法之威,存于程序之严;夫司法者,天下之平也。

公检法机关作为法律的执行者与守护者,当以严谨为魂,以精准为要,每一份公告、每一次援引,皆当于法有据、于理相合。尤其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每一个司法环节都容不得半点马虎,每一份法律文书都来不得一丝虚假。

数十家公检法机关在印章启用公告中援引一部子虚乌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视法律如无物,将程序为儿戏,此非一时之疏忽,是对法律敬畏之心的缺失,对程序正义的漠视。

我觉得,亟需以刮骨疗毒的决心,斩断这错误延续的链条。

据新京报报道,在递交给中院的情况说明中,巴塘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复盘与自我检讨。工作人员称,经查,该公告由法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起草和发布。在撰写公告时,起草人员参考了网络上搜索到的其他多家法院、检察院发布的同类公告,其中均援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便错误地认为该写法为通行做法,直接照搬照抄,缺乏独立判断和审核把关。”

此外,《说明》还提到,公告发布前,工作人员未通过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公安部等官方渠道,对印章管理的相关法规、名称及现有效性进行核实。“该公告经过内部三审三校审核,但审核环节也未能发现法规援引的错误,导致错误公告最终对外发布。”

巴塘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这次错误的公告暴露出几方面的问题:一是盲目模仿其他法院公告,缺乏独立判断和审核;二是工作人员工作不够严谨细致,未对法规依据进行核实;三是审核环节把关不严,未能发现法规援引方面的错误。“我们已经进行了自查与检讨,并将有关情况上报。”

多家援引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或“《公安部印章管理办法》”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确认,他们也是照搬照抄了其他法院、检察院的更换印章公告。其中一名工作人员提到,早在2019年,陕西省某县人民法院发布的更换印章公告,就已经使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大家)使用了几年,没想到会出错。”

此事曝光后,除少数几家外,绝大部分错误的公告已经撤下,新的公告也已经写好。

该事件暴露出制度短板,应给予补全,完善印章管理规范。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统一、明确的印章管理法规,填补现行规范的空白,让基层单位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建立法律法规动态更新机制,确保司法人员及时掌握有效法规信息。

同时,亟需强化责任意识,筑牢审核监督防线。司法机关应建立严格的法律法规援引审核机制,对文件起草、审核、发布全流程进行责任倒查,将法规依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纳入绩效考核,从制度层面杜绝“照搬照抄”的懒政行为。

另外,需加强对司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培训,使其养成“凡引用必核实”的职业习惯。通过案例警示教育,让司法人员深刻认识到“程序瑕疵”对司法公信力的损害,从思想根源上树立敬畏法律、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

愿这场“印章乌龙”能成为司法系统的一剂清醒剂,让每一位司法工作者都牢记:法治的根基,在于每一次严谨的援引;司法的公信力,源于每一个细节的坚守。

唯有以敬畏之心对待法律,以严谨之姿履行职责,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让法治的光芒照亮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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