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10件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聚焦芯片制造、光伏新能源、工业软件等新兴产业。其中,广东周某某等24人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入选。
基本案情
自2015年至2023年12月,周某某未取得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纠集石某某、王某甲等人生产假冒香水,非法经营数额人民币1.235亿元。在明知周某某制假售假的情况下,黄某某等人仍为其提供玻璃瓶、喷泵、香精、包装盒等原材料和包装材料;陈某甲、陈某乙提供香水瓶盖;王某乙等人分别提供资金账户、运输服务、寻找场地、协调处理有关举报等帮助。彭某某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生产带有注册商标标识的贴片销售给周某某。陈某等人明知王某甲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香水,仍然向其采购并向境内外销售。
2023年7月19日,东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商请检察机关适时介入。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下称“东莞一区检”)启动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意见机制,建议公安机关深挖彻查上下游犯罪链条,查清犯罪数额,开展追赃挽损。公安机关先后抓获周某某、黄某某等24名涉案人员,查扣假冒“ARMANI”“DIOR”等52种品牌注册商标的成品香水17万余支,将案件移送东莞一区检审查起诉。
典型意义
据了解,该案犯罪链条长、涉案人员多,犯罪团伙核心成员周某某等人拒不认罪。检察机关监督引导公安机关深挖彻查上下游犯罪,通过声纹鉴定、方言翻译等方式,建立犯罪嫌疑人与犯罪事实之间的关联,同时运用物流轨迹、资金流水、微信聊天记录等客观证据,锁定原材料供应商、包材商、下级分销商等全链条涉案人员,彻底斩断制假售假利益链。强化释法说理,促使12名涉案人员退出违法所得229万余元。
2024年9月25日,东莞一区检对被告人周某某等21人分别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提起公诉。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加强罚金刑适用,最大限度降低犯罪分子再次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能力和条件。
2025年9月15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周某某、石某某、王某甲、王某乙、黄某某、陈某甲等17人有期徒刑七年至一年不等,各并处罚金;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被告人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某等3人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至一年不等,各并处罚金。被告人周某某等人提出上诉。2025年12月12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检察机关聚焦制假售假多发领域,全链条打击犯罪行为。针对侵犯商标权犯罪呈现出的链条式、产业化、跨区域团伙作案特点,以及采取“线下+线上”“按需生产”“人货分离”“产销分离”等隐蔽化、分散化作案方式,加强引导侦查取证,破解证据审查、数额认定、法律适用等办案难题。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张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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