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4月22日,福建三明永安街头,一名女子被保安扇耳光的事情,在社交平台传的沸沸扬扬,想必不少网友也是有所耳闻。
这段视频刷爆全网,不少人看完直呼解气,可直到女子的真容曝光,才发现这事根本不是大家想象中的,“谁先动手谁理亏”那么简单。
当天事发在学校附近路段,女司机开着电动车停在路边,和保安大叔吵了起来。
一开始就是嘴仗,谁也不让谁,女司机越说越上头,直接下车关上车门,对着保安就踹了一脚。
这一脚看着没多重,可性质完全变了,从口角争执变成了主动动手。
保安大叔没惯着,侧身躲开后,抬手就是一记响亮耳光,结结实实打在女司机脸上,声音脆得隔着屏幕都能听见。
女司机当场懵了,眼镜都快飞出去,捂着脸往后退了几步,刚才那股嚣张劲儿全没了,转身就钻回车里,眼神里全是服软,一句话都不敢再说,情绪瞬间稳得不行,拿起手机就开始报警。
并且从正脸来看,女子的心情非常不爽。
网上有人说女司机这是活该,嘴欠还先动手,挨一巴掌纯属自找,不过这话听着解气,可真不能这么算。
女司机确实有错在先,违规停车不听劝,还主动抬脚踹人,属于故意挑衅施暴,主观过错明明白白,这是她要担责的核心原因。
但保安这一巴掌,看着解气,法律上却站不住脚。
评论区有一些懂行的网友明确点出来,女司机那一脚只是轻微踹击,没造成实质伤害,就是情绪上头的宣泄,属于轻微暴力侵害。
面对这种情况,保安完全可以避让、格挡,或者温和控制,根本没必要用这么重的耳光反击。
这一巴掌打在头部面部,属于人体敏感部位,力度和对方的侵害完全不对等,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不是正当防卫。
有人说保安就是被生活磨得没脾气,可这不是拿人撒气的理由,动手打人就是违法,不管对方多过分,都不能用暴力回敬暴力。
女司机被打后立刻报警,永安警方已经立案调查,两边都要为自己的冲动买单。
女司机先动手踹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要承担相应责任;保安很大一部分可能防卫过当,出手过重,同样要接受处罚,没有谁能占着“解气”的理。
这事最值得琢磨的,就是很多人心里那股“以暴制暴”的痛快劲,平时见多了嚣张跋扈、蛮不讲理的人,看到有人被狠狠教训,难免觉得大快人心。
可法律从来不是讲“解气”的地方,讲的是对等、是限度、是底线。
正当防卫不是“你打我一下,我必须打回去”,更不是“你挑衅我,我就能往死里收拾你”。
面对别人的轻微冒犯,先动手的人错,用更重暴力反击的人,同样错。
生活里鸡毛蒜皮的矛盾太多,比如说停车也好,排队也罢,随便一件小事都能点燃火气,可冲动从来解决不了问题,只会把小事闹大,把有理变成没理,最后两边都吃亏。
女司机要是能多一点耐心,听保安劝两句,别嘴硬动手,就不会挨那一巴掌;保安要是能压下火气,用合理方式处理,也不会落个防卫过当要担责的下场。
更可笑的是,还有知情人爆料,事出有因在先,保安不单单是扇耳光,还一直捶车窗,甚至还在她下车的时候,用门夹他的脚。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名保安未免有点戾气太重了点。
说到底,都是情绪失控惹的祸,逞一时口舌之快、动手之快,最后都要付出代价,别再只盯着那一巴掌解气,也别只骂女司机活该。
这件事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公共场合守规矩,有矛盾好好说,动手就是输,不管占不占理,先动手、下重手,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人和人之间差的就是沟通,很多时候就是一句话的事情,永远不要因为一时的情绪上头而“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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