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快来点个关注,下次串门不迷路。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汽车都开到了非机动车道上,还怪电动车不给他让路,上海这个私家车司机火了。

近日,一段发生在上海街头的交通纠纷视频在网上引发了不少人的关注。

视频中,一位私家车司机很“委屈”的对交警表示,他在路口右转弯,可前面有辆电动车挡着就是不让路,自己不过就是按了几下喇叭,对方还非要“不依不饶”的报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照他这么一说,这个电动车主还真是不讲道理,不狠狠处理一下,都对不起交通法这三个字。

私家车主也相当的笃定,交警都来了,那必然是先给他主持公道,这下电动车驾驶人要倒霉了,再让他这么“嚣张”。

然而,交警的一句话就打了脸。

只见交警严肃的质问他,把车开到非机动车道上干什么,还不停的按喇叭,不知道什么叫“各行其道”吗,别人凭什么要让你!

面对交警的指责,男车主明显有点懵圈,还想着解释两句:

我知道走了非机动车道,可绿灯明明都亮了,电动车还不走,非要报警不可。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言外之意,虽然我有错,但对方就没有责任吗?

交警也懒得跟他解释,一句话戳破了车主的伪装,电动车驾驶人之所以报警,主要是车主嘴里不干不净的骂人。

这下总算明白了,开车想走近道,跑到非机动车道上右转,还怪人家不给他让路,不停按喇叭、骂人,交警来了还装委屈,这演技是想拿个奥斯卡影帝?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各行其道”原则,指的是车辆、 行人都有按照道路的划分, 在各自相应各行其道的道路内通行。

简单来说,如果道路划分有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如果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以前,总有司机怪电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其实,汽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违停,以及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现象也不少。

有司机就认为,前面堵车,临时走一下不行吗?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明确规定: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这条说的很明确,堵车不是借道的理由。

当然,也不是说汽车绝对不能从非机动车道借道,这就跟电动车借用机动车道行驶一样,有前提条件。

比如,救护车、消防车、警车在执行紧急公务的时候就可以。

此外,如果前方发生交通事故或者车辆故障,也是可以借道行驶的,但要注意的是,“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者行人,应当让本车道内的车辆或者行人优先通行。

这下说的够明白了吧,借道不是不行,一是要符合必要条件,二是不能影响非机动车正常行驶。

而在本次事件中,该车以拥堵为由驶入非机动车道,还乱按喇叭、骂人,简直就是错上加错,还想装可怜糊弄交警,太把自己当回事,也太小看执法者的智商了。

说实话,生活中这样的人还真不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他们开上车就感觉高人一等,面对骑电动车、自行车的路人,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优越感,好像非机动车不让着他们,那就是“不知天高地厚”。

说句不好听的话,对这种人最好的方式不是批评教育,而是重重的罚一次,才有可能长长记性。

就像上海这位车主,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一般会被扣2分罚款100元,如果事发区域禁止鸣笛,还会被处以100元的罚款。

更为严重的是,他骂人了,而且还是当着交警的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前段时间,有个热搜很火,“骂人也违法,最高判三年”,想必很多网友都关注过。

当然,它是指“情节特别严重”,已经构成了侮辱或者诽谤罪的情况,就算构不成刑事责任,公然辱骂他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下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看到没有,骂人已经不是“发泄情绪”那么简单,而是涉嫌违法。

别管开汽车还是骑电动车,谁也不比谁高贵,更没有低人一等的说法,大家都按交通法说的执行,错了就立正“挨打”,别装模作样的飙演技,结果只能是被现实狠狠打脸。

对此,大家怎么看?

注:本文旨在表达个人观点,提倡大家理性讨论,弘扬社会正能量,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警民直通车(2026.4.15 9:08)网友实拍,男子堵非机动车道还狂按喇叭,蜀黍的第一视角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