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松涛 通讯员 王保安 麻鑫鑫 许学伟
濮阳县地处黄河下游北岸、豫鲁两省交界,是黄河“铜头、铁尾、豆腐腰”最薄弱也最关键的一段。黄河流经县境61公里,滩区面积217平方公里。芳菲四月,漫步金堤之上,或佳木葱茏、或绿草如茵、或落日熔金,脚下厚土沉沉,大河无声。在《黄河保护法》实施三周年纪念日到来之际,让我们一起听听近年来濮阳县检察院守护母亲河的故事。
筑牢安全防线:从黄河干流到支流的系统治理
黄河安澜,重在安全。近年来,濮阳县检察院依托“河长+检察长”制,聚焦水域安全和行洪安全两大重点,构建起从黄河干流到天然文岩渠等支流的全流域保护格局。
在“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中,该院针对违规建设养殖场、砖窑厂及非法船只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通过易地安置、集中扶持等疏堵结合方式,督促清理非法船只22条,拆除养殖场8个、砖窑厂6个,为黄河行洪安全扫清了障碍。
天然文岩渠作为黄河的重要支流,由于长期缺乏系统治理,私建围堤养鱼、种树、建房等现象严重,既破坏水生态环境,也威胁防洪安全。2021年4月,该院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敦促责任部门履行职责,清除了河道障碍物,加固了堤防,不仅恢复了河道生态原貌,更显著提升了河道行洪能力。2023年1月,该案被评为“河南检察公益诉讼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天然文岩渠整改后效果
统筹发展保护:以检察之力护航产业绿色转型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必须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濮阳县检察院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理念,聚焦县域重点工作,以法治手段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绿色转型。
2022年1月,该院在“妨碍河道行洪安全”专项行动中接到上级线索“某生态园存在审批手续不全、未批先建以及破坏黄河生态环境的问题”后,通过现场勘察、走访群众、调取资料、无人机拍摄等措施依法查明问题情况,并于同年3月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拆除违建13处,拆除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复耕复绿土地200余亩。这一“拆”一“复”之间,不仅消除了安全隐患,更以司法刚性为规范有序的绿色发展留出了充足空间。
检察官利用无人机开展线索摸排和调查取证
赓续历史文脉:以公益诉讼守护黄河文化根脉
黄河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与魂。濮阳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守护生态环境的同时,也致力于保护传承黄河文化。
在文化传承方面,该院还邀请河南法学教授以《黄河古都文化》为题授课,让干警们对黄河文化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从思想认识到行动落实,全方位助力县域黄河流域的生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此外,该院依托公益诉讼宣传教育广场,借助雕塑、图片、文字等生动载体,将黄河故事与法治精神有机融合,在潜移默化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与生态保护自觉,进而凝聚起全社会保护黄河的强大合力。
检察开展《黄河保护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黄河宁,天下平。从黄河干流到天然文岩渠,从生态保护到绿色发展,从红色文化到黄河文脉,濮阳县检察院以检察蓝守护黄河清,以法治力绘就安澜图,为保障黄河长治久安、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审核:张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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