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商渔船碰撞风险,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和渔业生产安全,防城港海事局在此温馨提醒:商船与渔船请多一份理解、多一份避让,双向配合、共同遵守,携手守护平安海上家园!

共同协作!开展自查不掉队,落实提醒“收妥确认”

商船抵港前:请及时接收船舶代理传递的商渔防碰撞相关资料,严格开展自查工作,并于计划进港前一日20时前,将自查报告(附件1)发送至靠泊港海事部门指定邮箱。

商船船员更换:船舶在本港更换甲板部船员时,船长须组织船员开展相关学习培训(附件2-5),并将培训情况在船舶航前安全会上详细记录。

商船离港前:船舶须召开航前安全会,会议内容至少包括航经水域商渔船碰撞风险研判、船舶通导航及救生等设备隐患自查自纠以及防范商渔船碰撞举措等。

附件1:船舶进港前机电设备自查报告.wps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加强中国沿海商渔船碰撞事故防范的通告.pdf

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公布中国沿海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的通告.pdf

附件3.1:中国沿海“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相关情况表.wps

附件4:加强中国沿海防范商渔船碰撞工作的建议.pdf

附件5:船员防范商渔船碰撞应知应会.pdf

共护航路!双向避让不越界,协同守护通航安全

商船:请按照北部湾沿海船舶航路行驶(附件6),航经渔船推荐航路时,加强瞭望、谨慎驾驶,提前与渔船沟通避让事宜,避免形成紧迫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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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北部湾沿海船舶航路

附件6:广西北部湾沿海船舶航路.pdf

渔船:使用划定的渔船密集水域推荐航路,主动避让商船,密切关注商船航行动态,共同维护良好航路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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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通航密集水域渔船推荐航路示意图

共守频道!双向联动不掉线,畅通共治沟通渠道

商船:航经渔船密集区时,主动通过VHF16频道与渔船沟通,及时传递本船航行动态,通过双向联动,避免因沟通不畅引发险情。

渔船:需保持甚高频设备畅通,严禁随意拆卸甚高频设备,开航前检查设备确保其功能正常,航行、作业期间须全程开机,持续守听VHF16频道,及时响应沟通避让及应急救援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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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船呼叫渔船及渔船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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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渔船呼叫商船及商船应答

商渔同心,共治同行!请广大商船、渔船船员严守海上安全底线,严格落实航行避让要求,坚持双向联动、规范操作,防范化解商渔船碰撞风险,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规范的海上通航环境。

来源 | 防城港海事局

审核 | 魏月星

责编 | 徐碧苑

编辑 | 钟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