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份子钱,大家应该都不陌生,甚至很多人会认为随份子是通行中国数千年的传统。但如果你翻阅明朝之前的历史,恐怕很难见到这一习俗。
西汉戴圣所编写的《礼记》详细记录了周朝和秦汉之前的各种礼仪制度,其中就有一句是“昏礼不贺,人之序也”。因为古代结婚在黄昏举行,所以这里的“昏礼”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婚礼。
先秦时期之所以不庆贺婚礼,是因为当时人的寿命很短,大多都在40岁左右,儿女结婚就意味着父母即将走向生命的终结,所以不适合欢庆。当时不仅不需要送礼,连奏乐都不行。
秦汉之后,虽然当时还没有开始送礼金,但是已经开始送给新人一些实用的物品作为结婚礼物。西汉时期,赵飞燕成为皇后之时,她的妹妹送给她的礼物包括各种精致的扇子、枕头、席子。
到了隋唐宋元时期,也会选择赠送一些表达祝福的雅致礼物,除了团扇、铜镜等物品之外,还有漆器等工艺品,甚至还有现代人也很喜欢的花卉等。宋朝经济十分繁荣,在部分地区已经出现了亲友之间赠送纸币作为礼金的现象,但这种情况只在小范围内出现。
目前大家习以为常的送份子钱现象,是在明朝才真正流行起来的。洪武三十年,明太祖朱元璋颁布《教民榜文》,规定“乡里人民,贫富不等。婚姻死伤吉凶等事,谁家无之。今后本里人户,凡遇此等,互相周给。且如某家子弟婚姻,某家贫窘,一时难办,一里人户,每户或出钞一贯,每里百户,便是百贯,每户五贯,便是五百贯。如此资助,岂不成就。日后某家婚姻亦依此法,轮流周给。”
翻译过来就是在乡村里,谁家遇到红事白事,乡里人都要给些钱来给这家人周转,相当于共同成立一个互助基金,从此以后,份子钱就成为了中国人遇到红白喜事的标配。
明朝中叶以后,商品经济迅速发展,份子钱这一称谓正式登上历史舞台。譬如明朝汤显祖的《牡丹亭》里,就写道“便是杜老爷去后,谎了一府州县士民人等许多分子,起了个生祠”,这里的“分子”就是份子。
在清朝吴敬梓的《儒林外史》中,“凑份子”、“派份子”、“出份子”等说法更是随处可见,这个时候的份子钱已经不再局限于婚礼或者丧事,在做寿、搬家、满月等各种场合都能见到。用今天的话来说,当时是“万物皆可随份子”的时代。
随份子的初衷虽然是同乡人互相帮忙,但在某些地方也演变成了沉重的社交压力。譬如晚明时期,有些家境贫寒的乡民为了赶赴亲友宴席,甚至不惜到处借贷。因此,随份子到底是自愿帮忙,还是无奈之举,也是值得商榷的话题。
翻看这段历史,不禁令人感慨万分。随份子原本为了实现邻里之间互帮互助,但随着时间推移,却在人情和面子的裹挟之下逐渐变了味道。恐怕只有那些为份子钱发愁的明清古人,才明白这其中的得失和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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