蛐蛐,在网络上从动物名变成了行为,东北方言变成热梗,大意是私下议论、针砭不在场的人,带轻微贬义。前些日子,朋友和闺蜜“蛐蛐”了别人几句,心中自责,跟我聊起此事。感佩其道德律令的同时,我借机聊聊自己有关批评别人的原则。
我把批评大致分为四个层级:
第一,善用理性,当面忠告,不出恶言。“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对朋友忠直但不执着,“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则止,毋自辱焉”,运用实证和逻辑,但不情绪化攻击。无论线上线下,保持君子之风。
第二,在私领域批评或讥讽,有不屑但无恶行。比如家庭内部、好友聚会、三五熟人群聊,偶尔提及“外人”(无论公众人物还是共同熟人),语出讥嘲,“蛐蛐”别人,虽不免刻薄,但并无什么不良后果。比起君子之风,道德上没有那么光明磊落,然并不算逾矩。谁人背后不说人,我们都是凡夫俗子,“蛐蛐”的权利自当捍卫。反倒是那些把别人在私下场合中的言行公之于众的人,更应当唾弃。
第三,在公开场合批评他人,比如在网上公众可见的区域、在自己公开可见的著作中批评别人。公开表达个人好恶也属于基本权利的范畴,但既然在公共空间,就意味着别人有反对的权利。你使用攻击性语言,甚至污言秽语,也别怪对方用魔法打败魔法。因此,公共空间的批评,意味着别人也有对等的权利针对你的批评展开批评。这就涉及到基本的体面问题,骂人不犯法,但实在不体面不道德。
第四,涉嫌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有的是造谣,用未经证实的事来抹黑他人,例如不少女性深受造黄谣的伤害;有的是有组织的攻击,比如在某些新闻的评论区,齐刷刷地用统一话术进行人身攻击;还有的是侵犯别人的私领域,比如在私信中不停攻击别人,干扰别人对社交媒体的正常使用,比如给人威胁性的言语或物品。这就已经不是道德层面的问题,应该由法律介入了。
因此,我开解那位蛐蛐别人的朋友,蛐蛐是她的权利,也不该被批评。我自己总结的四条原则,是自上而下的曲线。第一条是君子的标准,只可仰望或自我约束,不能加诸他人;第二条是人不可侵犯的私权利,蛐蛐虽然不光彩,但也该受到保护;第三条是道德层面的地带,体面是其约束机制,但不能动用强制力让人闭嘴;第四条则涉及法律或其他刚性规定,应该有权力介入以求公正。
至于我,坐三保二争一吧,我尽量。
图片来自艺术家刘旭星(非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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