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地区为朝廷治水最力的地域,是大地产者和豪民最集中的地区。直到民国前期,陈翰笙指出,“江苏北部,经济较为落后,大部地主,都以官吏为职业。”具有军政官吏身份的地主占江苏北部地主总数的57.28%。
可以想见,没有军政官吏身份的地主,也应该多是军政人员的亲属或是关联者。因此,大地产是豫东南、皖北、苏北、鲁西南地区的共性。 雍正年间,山东巡抚王士俊奏称:“查东省有田自耕之民十止二三,其余皆绅衿人等,招佃耕作,或数十顷、数百顷,以至千顷上下者。佃户穷民,量力耕种,或数家、数十家以及百余家不等。其所居之房屋,不足之口粮,皆惟田主是赖。”
咸丰六年,江南河道总督庚长建议对洪泽湖地区的淤地进行放垦,“招民领种、樵采。分别地之高下,酌收租息,稍济军需。”
淮阴郑氏一次领地达四五十顷,“富名遂甲于全县”。
泗阳陈拴春领地时,骑马拖一把大刀,在地上划痕,马跑到哪里,哪里就被他圈占。
灌云县,“本县产业未兴,农田多属大地主所有,自耕农了了无几,以是贫民特多,转徙四方者,为数颇众,而流为盗匪者,亦不在少数。”何西亚分析盗匪产生的一般原因主要为内乱之影响、经济之破产、天灾之流行与贫富之悬殊。
黄淮地区大地产者与豪民往往是重叠的。清后期,黄淮地区普遍圩(围)寨化。参观过围寨的人报告:“看过后的感想就是活现出《施公案》《彭公案》《水浒》等小说所描写的人物与氛围。”
许多围寨中的武装力量超过县城。1930年,邳县城厢内外共有8条枪,县公安局仅有10条枪。徐塘乡围寨有103支枪、官湖市有394条枪。
1928年,中共徐州区委报告:“江北地主的武装势力非常雄厚。”徐海12个县,地主有枪20万支以上。宿迁的埠子市有枪3000多支,沭阳一个大地主的圩寨有枪5000多条。
1930年中共淮阴县委报告,淮阴、涟水、泗阳三县的乡村豪绅地主有枪4万支左右。
新四军领导人管文蔚指出:“苏北的地主与江南的地主有很大的不同。苏北的地主主要靠土地剥削生活,终日闲在家里享清福,不事劳动,婢女成群。出门收租时,保镖人员,前护后拥,完全是封建社会的一种景象。”
黄克诚回忆:这个地区“地主本身有武装。大地主住地周围住着他的佃户,有点像封建时代的庄园一样。”
黄淮地区的社会上层从来不是朝廷忠实的依恃对象和国家的建设性力量。自汉高祖刘邦那句“某业所就,孰与仲多”后,这里胸怀大志的创业者视开朝奠鼎为最终目标和最高境界。明代学者顾祖禹写道:“自秦以后,东南多故,起于淮泗间者,往往为天下雄。”
可以说,在专制体制下,通过权力寻租而成就的上层社会是最不稳定的力量。专制政治的逻辑和意识形态把暴力胜利视为执政合法性的依据,激发了大量不安于田宅、心存“彼可取而代也”者壮怀激烈,不断地问鼎逐鹿,惟暴力是崇。他们视流血漂橹、骸骨撑持为英雄之所为,视平民理性的求田问舍、居安谋生为胸无大志。他们操控天下利源,却不断地以均贫富为堂皇借口夺人私产,掠人财富。这些上层社会对于做皇帝的程序有着本能式的谙熟。曹州人黄巢“世鬻盐,富于资。善击剑骑射,稍通书记,辩给,喜养亡命。”
定远人郭子兴, “会元政乱,子兴散家资,椎牛酾酒,与壮士结纳。”盐城大丰县人张士诚“颇轻财好施,得群辈心。”
(影视剧中的郭子兴)
清至民国,这个地区各类关门称帝的乡村皇帝不一而足。在基层社会,源于对各种利源的争夺与控制,有权者和豪富之民经常可演化为土匪,且成为土匪中的领袖。
雍正六年,济宁州城发生盗匪闯入公所,砍伤官员及知州妻女,劫出囚犯20余名,并抢劫州库银两,打伤围捕官兵。为首者冯侯南系贡生,长期在兖宁道台宋基业家为塾师。参加者另有冯侯南长子冯齐,乃甲午科举人,宋基业之子宋四(宋玫)、宋五(宋薇),苏州武生蒋琳、医生唐耀管等。其中,宋五系刑部侍郎黄炳之婿,冯齐系礼部尚书李周望之侄婿。宋四则系候补主簿,宋五系七品京官。
雍正年间,徐州铜山县胡家口以直隶总督李卫堂弟李缙为首的李家,与郭姓为争割高粱发生数百人械斗。李姓用鸟枪打死郭姓2人,郭姓用长枪戳死李姓1人,重伤多人。江南总督赵弘恩称:“似此雀角微嫌,辄敢纠众多人,私用火器兵械,肆横杀伤,戕害人命,大属不法。”
乾隆四十六年,寿春镇总兵闫正祥奏,河南新蔡县李钊抗侵夫价,扯毁告示。被拿获后,其侄李芳声、李芳远等纠集200余人进城劫人,对城开枪,并逼胁附近居民随行。
晚清捻军首领张乐行在起事前,冒充官府人员偷赶永城人的绵羊,与永城王武举结下仇怨,后带人复仇,杀死王家30多口。
涡阳苗沛霖反清前,杀死与之有隙的同乡徐立壮一家,仅徐一人幸免,苗扬言“杀得百里不姓徐”。
苗反清攻下寿州后,杀死了仇家孙家泰全家及有怨隙的洪、吴、黄、张等姓。
据贝思飞叙述,民国年间,在豫南和豫西等山区,家族结怨和仇杀(当地人称之为“打孽”)的事件屡见不鲜。有世仇的家族代代开战,这些家族会倾家荡产购买武器对付仇家,而不愿求助于官府和法律。
咸丰年间,唐守中在徐州府设立湖田总局,“置其心腹之人,交接道宪门丁员弁。道宪受其朦朣,袒护多方。遂南约铜地崔侯诸团,北约鱼台任满诸团,明目张胆,自为十团盟主,创立巢穴。”咸丰八年,县令丁某清查出田地8000顷,其中唐守中占得6000余顷。丁某准备将唐守中等赶走,“各寨团匪窥其在途无备,率众突出,将〔丁〕仁台攒击数十处,立刻殒命,冤卒莫伸。”
淮北的食盐走私是豪民表演的最适合舞台,私盐利润也是其经济支柱。裴宜理指出,捻军叛乱在许多方面与淮北的食盐走私联系密切。徐淮地区是私盐的走私通道,具有巨大财力的盐枭充斥,“徐、邳盐徒,动连什百,得利则行盐,失利则行劫,官府不能制。”
方志称:“江淮间虽衣冠士人,狃于厚利,或以贩盐为事。……顽民见利而不见法,于是荒弃农亩,专贩私盐,挟兵负弩,官司不敢呵问。”
海州盐区有权势的豪雄,“招引山东、河南、徐、邳无籍之民,转相贩卖。继则客民势重,土著势轻,挟重资以通奸胥,州民怯懦,莫敢谁何。捕之,少人则抗拒,多人则遁逃。官吏务为优容,上司虑其激扰。”
有人身为两淮巨商,“纠合无赖,连樯运载,明插旗号,执持官引,以为影射。江河四达,莫敢伊何”;更有“大胆豪商”,“贿通官长,捆载多斤,公然行掣,径同额盐,一体装往地头发卖,或别售他商,以取倍称之息。”这些盐枭财雄势大,武器先进、组织严密、与官场关系密切,远非一般贫穷匪众所能相比。
各类拳会、刀会均与贩卖私盐和保护私盐有关。他们并不是底层贫民,至少其首领都是富甲一方的豪强。嘉庆十六年,山东巡抚陈预奏报缉获义和拳徐执印。徐执印为巨野人,成年后为私盐仗头。嘉庆十三年徐赴安徽五河贩私,与监生张建礼相识。十六年赴海州三尖子等处贩私,多次纠夥杀人。在沭阳指使张二滥子等人抢走并奸占女子王氏。徐执印、宋玉杰、李工臣、李怀玉、赵云从、张薪芝等人各贩私盐均在3000斤以上。
闰三月,徐执印为争夺三尖子贩私利益,将崔玉、孟玉砍死。四月,李工臣、杨玉炜等在泗州辛家集被冯小将抢走私盐船,徐执印率人夺回盐船,杨玉炜将被缚的冯小将推入湖中淹死。
七月,徐执印等在泗州被回民木云昌、李灿等抢去盐船,后徐执印等抓获李灿并将其砍死。七月,徐执印在桃源丁家庄强抢泗州王自富长女予以奸占。在巨野县对其抓捕时,该县刑书傅伟遣人向其报信。徐执印辗转逃到五河张建礼家躲避。
陈翰笙指出,繁重的赋税使得苏北无权的地主被那些有政治背景的地主所取代,“许多有势力的地主,从不纳税,把这种负担都加重在贫农的身上。”不少社会上层人物,敲诈勒索、欺压底层民众,与匪类无太大差别。嘉庆十四年,百龄面奏:“山东省有沂州府兰山县拽刀会匪棍刘允执父子,绰号刘四阎王。在县地方结盟扰害,现已拿获解省。又张姓监生父子绰号大霸王、小霸王,亦已拿获。”
嘉庆二十二年,山东郯城县民张添相呈控:“有兰山县掖刀匪徒王勇光,今捐纳通判。买了我们本村地亩,他就在村中霸充保长。遇乡民家有牛头,每头他要钱一吊。如有人不给,王勇光报明典史,叫他充当保正。”让其垫赔荡产。
嘉庆帝谕:“江苏桃源匪棍唐姓,每年在附近村庄散给绒线,索诈钱文,如不给付,即行杀害。有首告者,地方官批准查拿,该犯即自投到。地方官畏其羽翼甚多,不敢收禁,转以脱逃报结。”在乾隆末年至嘉庆十九年的20多年里,唐绵宗、唐孙超、唐相庭、唐元念(即唐元芝)、唐元佩(即唐宗武)、唐际平、唐元杰(即唐小五)、唐兰生、唐瑶年、唐元符、孙六艺、史守法等多次逼死人命。其中,唐绵宗、唐孙超系监生,史守法系武生。史于乾隆六十年因贩私斥革衣顶,援赦免罪,仍因冒用顶带,杖责发落,后又改名史道聪,再捐监生。
唐氏诸人“俱赋性强横,动辄生事行凶。每逢时节,互相起意。”在附近村庄派散红线、猪肉、茶叶、烟斤。每肉一斤索钱三四百文,茶叶等物每两索钱一百二三十文。“稍不遂意,即寻衅殴抢,乡民畏其凶恶,不敢与较。唐绵宗又另于乾隆六十年及嘉庆元年先后在沭阳县并扬州贩卖私盐,回家时即开场聚赌。又于三年四月伊叔唐元春纠同汪三黑等共殴沭阳县人秦洪达致死。”
进入民国后,作为既得利益者的上层群体对以法治为核心的共和政体进行狙击和破坏,被其破坏的恶果又被宣扬为共和政体的制度罪错。并不知道自己真正利益所在的底层民众不但对共和体制没有认同感,反而多有怀念专制政体者。徐州豪绅的格言:“一鞭打倒新世界,两手扶起旧山河。”这一口号有着相当深厚的底层基础。
1930年,赣榆青口镇豪绅、青口商会会长兼团练局局长许鼎馨率领大刀会众1000余人,高举“打党爱国”标语,对国民党政府机构发动进攻和抢劫。会众很快达近万人,包围沙河镇超过半个月。
明清以来,江南乡绅非常热衷于创办义庄、义田、义学等公益机构。与江南中产阶层不同,黄淮地区的上层社会对底层民众通常不予救助。睢宁,“富厚之家,比较锱铢,而不知义方教子。吝于善事,肆于不善事,以把持衙门为能。箝制异己,则不惜巨金,倚势力,废礼义,藐法纪,富民之行也。”
沭阳人《象齿焚》描写了富室大量藏粮,延请拳师看宅守户,最终却被穷民打劫的故事,基本上是那个时代富民的生活常态。
作为大土地所有者的淮阴关门程,“曾组‘富户会’,专以拒绝贫民借贷,而以包办收买田地为宗旨。”
有人指出曹州匪患成因:“山东连年大旱,收获不佳,米珠薪桂,生活极难。富者或逃避他省,免他人之垂涎,或筑寨自守,防贫民之觊觎。坐拥仓廪,不稍拯济。”
丁宝桢奏,同治十年四月,郓城、巨野等处枪案频发,在濮州、郓城交界处水套内,各类土棍、散勇成立“洋枪会”,倏聚倏散,“时出抢劫滋事”。
巨大的苇荡也是土匪最为理想的藏身之处。黄淮地区湖荡、港汊交错纵横。许多地方百姓不愿种田,而任其长草,这些生长在湖荡中的野草多为耐盐碱的芦苇、蒲类等高秆长茎植物。在滨海地区还有数以百万亩的苇荡营。霍布斯鲍姆认为,土匪通常出现在山区、沼泽、森林和河口等地区。
清代专制体制所造就的上层社会,事实上是权力的变体,与近代法治前提下市场经济所培育的上层社会具有完全不同的意义和功能。前者通常是国家的病态和破坏性力量,后者是国家的积极和建设性力量。前者是通过与底层民众的零和博弈而损人富己,表现为欺压、盘剥底层民众;后者则是通过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脱颖而出,表现为服务、普惠底层民众。市场经济中涌现的社会中上层,无须动员、欺蒙底层民众为其捐身卖命、肝脑涂地,因此,他们表现不出巨大的社会动员能力;作为军政权力变体的黄淮社会上层尽管以剥夺社会底层为能事,平时与底层社会势同冰火,但底层民众往往视其为偶像和代表,他们具有超强的动员能量和反叛基础。即便对专制朝廷而言,其最可依恃的力量也是较少与权力勾结、从市场经济中产生的中产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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