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看到过一条报道,一名女子在商业街穿着和服拍照,被民警制止,双方冲突,差点被以“寻衅滋事罪”处理。后来上了热搜,才轻轻揭过。

今天,另一件事:山西忻州一名村支书,用铲车把村民埋进了土里。

当地给出的处理是:涉嫌寻衅滋事,刑拘。

一个村支书,他怎么可以猖狂到这种程度?

大家看下面新闻报道的描述,“村民几乎大半个身体全都被埋在了土里”。如果不是后面跟了一句“被及时救出”,我真的要以为这是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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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很是想不通,如此严重、且明显具有高危险性的行为,仅仅用“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是否匹配?

上面我已经给大家举过例子了,穿和服在商业街打卡拍照的女子,也差点是寻衅滋事。可两件事,有可比性吗?

这是一种态度,并且从报道里也能看出这种态度:“埋在虚土里”、“检查后确认无碍”,这两句话单独看,每句都是事实。但放在一起,也同样能产生淡化风险的效果。

不多说,大家可以自行理解。

另外,有人可能会反驳,“新闻明明说了,双方是因为土地问题产生了纠纷。现在还没调查清楚谁更占理呢,你急着站什么队?”

各位,如果你身边有这样的朋友,建议不要跟他讲道理,多给他推推精神病医院。

你就是有天大的纠纷,也不能开铲车埋人啊。这万一救得不及时,那就是一条人命,这是闹着玩的事情吗。

哪怕是“虚土”、哪怕最后“无碍”,这个画面本身就已经越过常识边界了。你还在那里讨论“双方矛盾谁更占理”,思想病成这样,必须精神病医院加中医双重治疗才有救了。

村民和村干部的冲突,村民本身就处于弱势,村干部还直接跳过一切协商、法律途径,选择这种“接近致命”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你说破了天,你也是没道理的。

从警方在还没有其他说明之前,就刑拘了该村干部,也足以看出。任何解释,都无法证明该村干部没犯罪,最多就是看看能不能减轻最后对他的处罚力度。

所以,又一个问题,基层冲突,为什么越来越容易走向极端?一爆发,就进入到“以力压人”的地带。

是不是现有的规则,无法帮双方解决问题,以至于他们会选择用这种原始的方式?

但更可能的是:村支书根本没把规则放在眼里。手里有点权,脚下有点势,规则是给别人用的,不是给他用的。

在南方发达一点的城市可能会好些,但在另外一些地方,恐怕有数量非常多的村支书都是靠宗亲势力上台,本质上依旧属于村霸。而村霸的逻辑很简单:谁拳头大,谁说了算。铲车,就是他的拳头。

于是他们解决问题的手法,不是规规矩矩,而是粗暴野蛮,无法无天。

昨天,有条相关的热搜,来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通报,内容为:仅一季度,全国已经有2.3万村支书村主任被立案。

一季度,2.3万人。平均每天,超过250个村支书或村主任被立案。

这个数字,不需要任何评论。它自己就会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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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和服拍照,差点寻衅滋事;用铲车埋人,也是寻衅滋事。同一个罪名,但两件事,没有任何可比性。然而它们又同时存在,这便已经说明了一些事情。

而一季度2.3万村支书被立案的消息,则与上面相互佐证。它不是在说一个任某某有多坏,它是在说,任某某们猖獗的这个范围,有多大。

所以,今天看到这条新闻时,我第一反应就想到昨天中纪委的通报。它仿佛在提醒和警告:村支书们活跃的那种氛围、土壤不变的话,铲车还会再次把土往村民身上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