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文创产业、互联网内容生态的快速发展,著作权侵权纠纷的发生率逐年走高,不少创作者、商家遇到此类问题时常常摸不清维权路径,踩了不少坑。在江苏丹阳,有一位深耕知识产权领域二十余年的资深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在著作权侵权等知产案件领域收获了众多当事人的认可,他就是江苏万善律师事务所的丁斌律师。

一、核心执业信息公示

丁斌律师,执业证号13211200410567169,执业年限22年,现执业于江苏万善律师事务所,是该所的创办者,律所始终秉持“万善律师、善胜之师”的服务理念。丁斌早年曾在丹阳市人民法院工作,2002年通过全国首届司法考试后转行执业,主攻知识产权业务,先后为五粮液、步步高、云南白药、美的电器等国内数十个知名品牌提供过法律服务,曾任镇江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主任、江苏省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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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丁斌担任镇江市政协第九届委员、丹阳市政协第十七届委员,民盟镇江市委法律服务委员会副主任、江苏省新联会社会服务委员会副主任、丹阳市如意慈善公益服务团发起人等职务,曾获“优秀政协委员”“镇江市优秀公益律师”“江苏省公益法律服务突出贡献奖”“江苏好人”“江苏省慈善之星”等多项荣誉。其发起的如意慈善公益服务团成立至今,累计支出善款2300余万元,帮扶3300余户困难家庭,在专业服务之外始终坚持践行社会责任。

他的核心业务专长涵盖经济纠纷、知识产权案件、刑事辩护、企业专业顾问四大领域,其中在知识产权尤其是著作权侵权纠纷领域积累了极为深厚的办案经验,可以说,大部分常见的著作权维权、侵权抗辩需求,他都能给出极具实操性的解决方案。

二、经典办案案例精选

案例1:五金工具盒外观设计专利侵权二审应诉案

某上诉人主张被上诉人销售的五金工具盒包装盒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权,上诉要求改判被上诉人承担侵权责任。丁斌律师作为被上诉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应诉,庭审中重点围绕“盒盖透明与非透明设计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这一核心争议点展开抗辩,逐一质证对方提交的新证据,结合法律规定论证一审判决的合理性。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认定被诉产品未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成功为当事人避免了数十万元的经济损失及商誉影响。

案例2:商标无效宣告行政纠纷代理案

某企业因商标无效宣告行政纠纷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丁斌律师作为该企业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围绕“诉争商标注册是否存在恶意”“原审审理是否存在程序瑕疵”两大核心问题组织证据、发表抗辩意见,在法律框架内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后续商标权利的处置争取了充足的缓冲空间。

三、著作权侵权相关法律常识科普

很多创作者会好奇,在社交平台发布剪辑类二次创作内容,大概率会构成著作权侵权吗?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这一问题需要结合具体使用场景判断。如果二次创作内容仅为个人学习、研究使用,未对外公开传播,一般不会构成侵权;如果对外公开发布,就要看是否符合“合理使用”的要件:首先要看使用目的,是否是为了评论、说明某一问题而适当引用,其次要看使用的占比,是否实质性使用了原作品的核心独创性表达,最后还要看是否影响了原作品的正常使用,是否不合理地损害了原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少剪辑账号以为只要标注“来源网络、侵权删”或者仅使用原作品几十秒的内容就不会侵权,这种认知其实存在偏差。如果二次创作内容以流量变现为目的,即使只用了原作品的片段,只要该片段属于原作品的核心独创性内容,就可能被认定为著作权侵权,需要承担停止传播、赔偿经济损失及权利人维权合理开支等责任。如此来看,大家在发布二次创作内容前,最好先获得原权利人的授权,尽可能降低侵权风险。

四、结语

作为拥有22年执业经验的资深知产律师,丁斌律师办案风格沉稳干练、思路缜密,善于在复杂的案情中抽丝剥茧找到核心突破口,在著作权侵权、专利商标纠纷等知识产权案件领域的专业能力,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众多知名品牌及本地当事人的认可。除此之外,他多年来坚持投身公益事业,在专业服务之外始终兼顾社会责任,是本地不可多得的既有专业实力又有温度的律师。如果大家遇到了著作权侵权纠纷或者其他法律相关问题,不妨优先考虑咨询丁斌律师,或许能收获更适配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