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环境违法手法日趋隐蔽,跨区域、团伙化作案给执法工作带来全新挑战。如何从零散线索中捕捉关联?如何在“山重水复”时找到突破口?如何凝聚多部门、跨区域执法合力?“案件实录”专栏上线,让我们一起从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优秀案卷中还原案件侦办过程,为各地同行提供一套可参考、可复制的“实战手册”。
“这份检测报告的数据都在标准限值上区间波动,而且波动范围较小,不符合常规检测规律。”福建省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查阅验收系统的检测报告时,一份看似达标却异常“规整”的检测报告,引起了执法人员的警觉。随着调查深入,低到可疑的报价,不可能完成的采样时间,甚至两份检测报告噪声检测附图使用的竟是同一张照片,一场从一纸报告开始的追击,最终演变为闽粤两地联手的收网行动。
见微知著,敏锐洞察案件线索
2024年4月16日,一份来自广东梅州Y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引起了执法人员的警觉。采样地在福建泉州,却要在广东梅州检测。泉州至梅州全程350公里近4小时车程,长距离送样加上Y公司与企业签订的检测合同价格远低于市场价,这不禁让执法人员心生疑窦,这样的运行模式如何盈利?Y公司的检测过程是否合规?
执法人员拨通了检测报告上的业务联系电话进行核实。“我们公司的检测模式是当天采样,当天即送回梅州分析检测,未在泉州地区设立实验分析室!”对方答复道。
这样的答复难以打消疑虑,执法人员随即前往相关企业核查当日采样详情,调阅了采样人员配置、携带仪器设备以及采样频次和时间记录等资料,初步判定2名采样人员无法在限定时间内完成验收技术指南规定的全部采样动作,且有2份检测报告噪声检测附图使用了同一张照片。
随后,执法人员通知Y公司携带原始记录单来泉州配合调查,比对后发现其电子版与纸质复印版原始采样记录存在信息冲突。发现破绽后,执法人员立即质询采样人员,“你们到企业,是怎么开展采样的?”眼看露出了马脚,采样人员陷入惊慌,支支吾吾一时说不上话来,“我们没有带水质分析设备,像pH值,是用试纸测的。”
一番询问后,采样人员主动承认采样过程中存在用pH试纸代替分析仪器检测水样、未实际开展采样凭空出具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当即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并同步向上级部门报备案情。
深挖扩线,技术分析锁定疑点
“经查阅、分析验收系统中Y公司在泉州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检测报告中的虚假数据已被应用!”泉州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组织对Y公司在泉州开展的业务进行全面摸排,发现其在洛江、永春同样存在造假行为。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迅速成立跨区域执法协作调查组,聚焦验收系统,全面收集该公司的验收检测报告、合作协议及转账凭证,逐一记录,证实相关报告已实际投入使用,具备核查价值。执法人员将收集到的检测信息汇总分析后,进一步发现“采样人员同一天跨区域为多家企业采样”等明显异常现象。
2024年5月,调查组通知Y公司携带57份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配合调查,但Y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拒不配合,导致调查陷入僵局。执法人员明显感受到对方在拖延,每次沟通都像打在棉花上一样。
面对阻力,调查组果断调整策略,转而对其已获取的现有报告进行深度技术剖析。正是这一迂回战术,案件迎来突破性进展。执法人员专程上门请教了司法鉴定专家,专家指出,“在不同时间、由不同人员签署的文件中出现如此雷同的笔迹特征,在统计学上极不寻常。更值得注意的是,部分签名与文本打印体的相对位置几乎分毫不差,这种不自然的精确度进一步印证了伪造嫌疑。”
跨省协作,合力收网查明全案
在掌握伪造签名的违法线索后,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向福建省公安厅、生态环境厅作了专题汇报,提请上级提前介入指导。依据《闽粤协同打击跨省环境违法犯罪合作协议》,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的指导下,专案组辗转闽粤两省6市,行程3000余公里。调查组取证回闽后,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将三地案件串并办案,第一时间交办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进一步办理。
2024年6月12日,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移送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门再次在福州召开专题磋商会议。为了彻查此案,福建省公安厅、生态环境厅联合成立大要案专案督办组,以代号“6.14”专案和“202404”大要案为代号,全力推进全省首起跨省特大第三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刑事案办理。
2024年6月28日,一场持续72个小时的联合收网行动正式打响。公安机关邀请生态环境部门赴梅州市协同作战。各工作组紧锣密鼓地行动,精准分工、密切配合,制定详细检查纲要和取证要点,协助公安机关固定证据。公安机关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查扣涉案银行卡53张、电脑4台、印章6枚、548份原始记录,实现核心涉案人员与关键物证“一网打尽”。
与此同时,跨区域执法协作调查组同步开展证据固化攻坚,从泉州地区收集Y公司出具的713份检测报告,运用技术手段进行系统编号、深度分析,形成2份总字数超10万字的案件证据分析材料。
经专家组48小时集中论证,明确了Y公司存在现场检测原始记录未附仪器打印凭条,数据无法溯源;手工记录表均使用印刷体;多名关键岗位人员签名伪造;非甲烷总烃等检测谱图与结果不符;单日跨越多地区企业采样,出具99份噪声检测报告均无打印凭条且伪造签名;多份检测报告套用同一张气相色谱图等伪造数据情形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最终构建起完整闭环的造假证据链。
在确凿证据面前,Y公司负责人余某对未实际开展实验室分析便直接出具虚假环境检测报告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25年7月,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将该案件移交鲤城区检察院起诉审查。
以案为鉴
本案留下的不仅是处罚书,更有可复制的执法智慧
(一)实现了从单一行政处罚案件向系统性违法犯罪线索的重大突破
在Y公司涉嫌编造原始检测记录、伪造签名等违法行为被泉州市鲤城、洛江、永春等3个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分别立案后,泉州市启动了跨县跨市跨省案件类案串并调查,调取合同金额、转账记录凭证等,最终完成39.8万元违法所得的取证工作。
(二)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技术手段锁定造假证据
充分运用非现场监管的技术手段,从细微处深入解剖,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开展全维度线上报告分析后,对现场查扣的518份原始记录开展系统性梳理,形成2份总字数超10万字的案件证据分析材料,并针对检测造假隐蔽性强、电子证据合法性认定难等情况,引入专业技术力量,进行技术论证锁定造假证据。
(三)建立横向协同、纵向贯通机制实现全域联动
组建“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执法专案组,包括省、市、县共同组成的调查专案组、跨区域执法协作调查组和由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福建省行业监测协会组成的协同办案组,并建立“三同步”工作机制,即同步会商、同步取证、同步研判,辗转闽粤2省6市,行程3000余公里,累计调取书证材料超百公斤,顺利完成案件侦破。该案被提级列入福建省公安厅、生态环境厅大要案专案联合督办,也是福建省内首起跨省特大第三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刑事案,为全国同类型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跨省查办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协作典范。
供稿 |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
编辑 | 邹祖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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