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随意张贴小广告,
他,
被公安部门带走!
近期,香洲区凤祥社区心海州片区违规张贴开锁类小广告现象频发,且反弹复贴问题突出,刚铲除的区域次日即被重新张贴,损坏居民和小区公共财物,影响小区环境秩序。
为整治小广告反复张贴乱象,前山街道联合社区针对心海州片区开展排查整治行动,现场查获一名违规张贴小广告涉案人员。
涉案人员古某某,在前山百货后面(英豪五金店旁)摆摊经营换锁、开锁业务,且未按规定办理开锁备案手续,目前已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近日,
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正在进行
“全民动员、全城除癣”行动,
依法严查非法张贴、涂写行为。
在珠海,
违法张贴小广告(“城市牛皮癣”)
按扰乱市容/故意损毁财物
/扰乱公共秩序分档处罚,
由城管+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
严重可拘留、停机、刑事追责。
一起来了解一下
0 1 城管处罚(市容类)
依据:《珠海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12、41条
行为:在建筑外墙、楼道、电线杆、路灯杆、消防栓、候车亭等公共设施张贴/涂写小广告
处罚:
1.责令限期清洗/清除
2.按面积罚款:每平方米2000元
3.逾期不清洗:暂停小广告上的电话号码(运营商2日内执行)
4.门前三包责任区:500-1000元罚款
0 2 治安处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传播淫秽信息)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9条
若小广告难以清除、造成设施物理损坏或高额清理费,使财物部分丧失价值或使用价值,构成“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一般情节:5日以下拘留或1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多次实施/在特殊或重要财物上实施/损毁金额较大):5-10日拘留,可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
涉黄/涉诈/涉赌内容:广告内容含涉黄信息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0条,可能构成传播淫秽信息;含涉诈或涉赌信息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可能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0 3 刑事处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依据:《刑法》第275条
涉及较大金额: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金额到达刑事立案标准或有其他严重情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广告内容涉嫌犯罪:办证刻章、代开发票、虚假医疗、诈骗引流、伪造证件、非法经营的,根据《刑法》第280条,可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根据《刑法》第287条之一,可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0 4 阻碍执法
若张贴广告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时制止,但拒不听从劝告,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1条,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特别严重的,根据《刑法》第277条的规定,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举报渠道
1.“珠海城市管家”小程序:进入后点击“上报问题”,输入地址、上传图片、填写内容后提交。
2.“腾讯卫士”小程序:市民如发现印有微信小程序、微信号、QQ号、QQ邮箱等联系方式的非法小广告,可通过“腾讯卫士”小程序进行举报。操作步骤:进入小程序后,依次点击“举报小卡片”→“我要举报”,然后扫描小卡片上的二维码或上传照片,选择举报类型(涉黄或涉诈),补充发现地点,勾选举报协议后提交。
3.“珠海金钟罩”小程序:注册登录后,依次点击“举报分享”“我要举报”,填写信息后提交。
小广告破坏环境秩序,
违规经营存在安全隐患。
请居民发现类似行为及时举报,
共同守护小区整洁与安全!
素材来源:魅力香洲、前山街道、珠海人民城管
编辑/明敏
责任编辑/阳紫微
三审/孟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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