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译文
祖无择,字择之,是蔡州人。他年轻时跟随穆修学习古文,后来进士及第。
嘉佑年间,他和王安石一同担任知制诰。当时的祖无择的工龄略长于王安石。按照管理,起草诏书的大臣可以接受别的业务赚取稿费。王安石有一次没有将一个人的稿费推辞掉,他又不想违背自己的原则收下稿费。于是他就把稿费放在了舍人院的屋梁上。后来王安石因为母亲去世离职守丧,祖无择就把这稿费取出来充公了。王安石听说这个事以后很膈应,认为祖无择不够廉洁。
熙宁二年,王安石入朝担任翰林学士,随后就被任命为参知政事,权倾天下。
当时祖无择以龙图阁学士、右谏议大夫的身份担任杭州知州。
王安石就暗中指示相关官员搜寻祖无择的罪过。这些人明白了王安石的意图,就给祖无择安排上了贪赃枉法的罪名并上报朝廷。朝廷派遣御史王子韶督办这个案件。那个王子韶是个小人,他立刻就想祖无择逮捕下狱,严刑拷打,但是也没审出个结果。最后因为祖无择用三百小瓶酒招待客人,定了最。祖无择被贬为节度副使。
元丰年间,祖无择恢复了秘书监、集贤院学士的官职,并兼任西京留司御史台判官,后来调任光化军知军,在那里去世。当时的士大夫都为他感到冤枉。
与祖无择同时期,有一位担任光禄卿、明州知州的官员叫苗振,相关官员也看上面的眼色行事,构陷苗振贪赃。朝廷派崇文院校书张载去查办。张载字子厚,就是人们尊称的“横渠先生”。他将苗振的案子全部平反,苗振最终只是被处以罚金。
可见,这些人一个如此不幸,一个如此幸运,差别竟到了这种地步。
02
原文
祖无择字择之,蔡州人。少从穆伯长为古文,后登甲科。
嘉祐中,与王介甫同为知制诰,择之为先进。时词臣许受润笔物,介甫因辞一人之馈不获,义不受,以其物置舍人院梁上。介甫以母忧去,择之取为本院公用。介甫闻而恶之,以为不廉。
熙宁二年,介甫入为翰林学士,拜参知政事,权倾天下。
时择之以龙图阁学士、右谏议大夫知杭州。介甫密谕监司求择之罪,监司承风旨以赃滥闻于朝廷,遣御史王子韶按治。子韶小人也,摄择之下狱,锻炼无所得。坐送宾客酒三百小瓶,责节度副使安置。
元丰中,复秘书监、集贤院学士,判西京留司御史台,移知光化军以卒。士大夫冤之。
同时有知明州光禄卿苗振,监司亦因观望发其赃罪,朝廷遣崇文院校书张载按治。载字子厚,所谓横渠先生者,悉平反之,罪止罚金。
其幸不幸,有若此者也。
03
祖无择:北宋官员。他在地方上颇有政绩,还担任过开封府的主官。这个故事大概占据他传记篇幅的三分之一。
穆伯长:即穆修,字伯长。这位爷是在宋真宗封禅的时候被赐出仕的。他这个人太过耿直了,所以混的不是很好。
王子韶:北宋官员。这位爷不到二十岁就中进士了。不过他的名声确实不太好,被称为“衙内钻”,指的是他像钻头一样善于钻营官二代。
04
首先说一下宋朝的所谓润笔制度。
宋太宗时期,官方就已经有这个制度了。就是明确了什么样的官员能够获得这笔钱,还有具体的金额都规定下来了。收费标准还刻在是被立在秘书办公室(舍人院)。
这笔钱呢,并不是单独给写文的人的,基层官吏也能分一杯羹。
一直到神宗改革,才把这笔钱列入工资清单中,不再单列出来。
所以,单就这个事来说,王安石有问题,祖无择没有问题。王安石的问题在于他完全可以拒绝写文,这样也就没有后续的润笔的问题了。
祖无择没问题,是因为这笔钱本来就有基层官吏的一部分。他把这笔钱充公,正好是物尽其用。
但是我对比了几个相关的记载,王安石确实是授意王子韶去搞祖无择,罗织的罪名是“贷官钱、接部民坐及乘船过制”。当然了,这三个罪过也都是小问题,大体也是属于欲加之罪。
总结就是,如果这个事是真实的,那王安石太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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