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的宾馆房间里,烟雾缭绕。几个未成年人从未想过,警察会比毒品更早到达现场。
因为他们手里的电子烟,就是警察给的。
这不是电影剧本,而是南京一名派出所副所长的真实操作。
为了任务,民警亲手递出了毒品
马某,南京市某派出所副所长。
2024年1月,他面临一项“任务”:完成涉毒案件查处指标。他知道仅凭常规巡查很难“出活”,于是动了一个“聪明”的脑筋——找人“制造”线索。
他找到社会人员徐某,授意对方“提供”涉毒人员。徐某随后通过他人,召集了6名未成年人。
接下来的一幕,足以让任何人后背发凉:马某将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交给徐某,徐某等人在一家宾馆内,将这些电子烟递给6名未成年人。孩子们吸食之后,徐某拨通了马某的电话。警察到场,将刚刚“吸毒”的孩子们“查获”。
至此,一起“涉毒案件”完成——从毒品来源到吸毒人员,全部由办案者一手“设计”。6名未成年人,成为这场任务指标游戏中的棋子。
六年刑期,是他为此付出的代价
2026年4月,南京市六合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马某犯欺骗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此外,参与此案的三名社会人员也被判刑。
有网友不解:他确实“破了案”,只是手段“走偏了”,至于判五年吗?
至于!
第一,他骗的是未成年人。
根据司法解释,引诱、教唆、欺骗未成年人吸食毒品的,一律从重处罚。他们的心智尚未成熟,对新型毒品的危害认知不足。马某利用的正是这一点。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就是从重处罚的底气。
第二,他递的是“上头电子烟”——依托咪酯。
依托咪酯是一种麻醉类药物,大剂量吸食会导致意识障碍、呼吸抑制,甚至有生命危险。马某不可能不知道这一点。他把一个孩子可能终生受损的风险,用来交换一纸“战果报告”。
第三,他失去的是一个执法者最基本的底线。
“查获涉毒人员”这个结果,从一开始就是虚构的。证据是设计出来的,抓捕是策划好的。这个案件从根子上就是一场骗局。执法者自身成为毒品的“上游”——法律必须用最严厉的方式划清这条红线。
当KPI压倒了良知,我们看到了什么
这一事件带来的冲击,远不止于马某个人的命运。
他所在的位置,不是普通人,而是派出所副所长。可能有人会感到疑惑:他究竟是怎么想的?为了一份报告,值得赌上自己的自由和前程?
这恰恰是这起案件最沉重的注脚。
当“指标”“完成率”成为唯一的考核标准,极少数人便可能走上“制造案件”的邪路。他们以为自己在“完成任务”,殊不知已经走上了犯罪的另一面——执法者,变成了毒品的传播节点。
正如网上评论所指出的,这种“指标至上”的扭曲逻辑,不仅仅会催生荒唐的“摆拍式”办案,更会让公权力的公信力连同执法者的良知一起,滑向深渊。
马某的五年刑期,法律给出了答案,但问题远没有结束:还有多少地方的执法思维,仍然把冰冷的数字,看得高于真实的治理?谁又会是下一个被指标逼疯的“马某”?
尾声
六个孩子,在他眼里或许只是几个指标、五次结案、五个数字。
但在法律面前,他们是“未成年人”三个字的全部重量。
马某输了,输得很彻底。他赌上了自己的肩章和余生,想要换取一纸立功的报告。
他大概没想到,留给他的那纸文书,是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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