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读书日#
项立刚的批评角度很刁钻:莫言30多岁就写出了《红高粱家族》,拿诺奖时57岁——一个作家这么年轻就写出了代表作,说明他“缺乏足够的文化底蕴沉淀,作品深度不够”。这个逻辑很有意思,按照这个说法,曹雪芹30岁左右开始写《红楼梦》,是不是也不够格?
先看看世界文学史上的“30岁俱乐部”:
加缪写《局外人》时26岁。马尔克斯写《百年孤独》时40岁(酝酿了十几年)。海明威写《太阳照常升起》时27岁。菲茨杰拉德写《了不起的盖茨比》时29岁。
如果用项立刚的逻辑,这些人都“太年轻”了,都不配写出好作品。那他可能得把文学史砍掉一大半。
为什么有人会觉得年轻=浅薄?
这种思维背后隐藏着一个观念:写作是需要“熬”出来的,像炖汤一样,时间越长越有味道。这个观念对某些作家成立,比如托尔斯泰写《战争与和平》时已经是中年。但对另一些作家完全不成立,尤其是像莫言这种天赋型的作家。
莫言的“年轻出代表作”,恰恰说明了他的特殊之处——他不是靠“阅历”写作,而是靠“记忆”和“想象力”写作。他写的那些故事,很多是童年时期听来的、看到的、感受到的。一个作家如果童年足够厚重(哪怕是以贫穷和苦难的方式),那他30岁写和60岁写,区别只在技术,不在灵魂。
莫言自己也说过:“我写《红高粱》的时候,脑子里的画面是十几岁时看到的。”那些画面像刻在他脑子里一样,不需要“积淀”四十年再动笔。等积淀够了,那些画面可能都模糊了。
更何况,莫言30岁写了《红高粱》,但40岁写了《丰乳肥臀》,50岁写了《生死疲劳》,哪部不是代表作?说莫言没有“积淀”,就像说一棵树没有年轮——只是你看不见而已。
结尾:
评价一个作家,不是看他在多少岁写了什么,而是看他写的这个东西,在二十年后、五十年后还有人读吗。莫言三十岁写的《红高粱》,三十多年后还在被反复讨论,这本身就回答了一切。年龄从来不是问题,问题是你能不能写出超越年龄的东西。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