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作为这个城市的一员,我们也许都曾有 过这样的 困扰 :在社区里散步时,面对未拴绳的大型犬只心里打怵;或是听闻邻里纠纷,因还手自卫反被认定为 “互殴”而困惑不已。

好消息是:

2026年1月1日起,一部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法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了。这是它时隔近20年的首次“大修”,堪称一张更密、更精准的“安全网”。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张“网”中跟大家日常生活关联相当密切的几个关键变化。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三个关键变化

变化一“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长期以来,一些治安案件处理中存在“和稀泥”、“各打五十大板”的情况,“被打还手就算互殴”的观念让许多人在面对不法侵害时不敢果断制止。但

新法对此作出了鲜明回应: 增加正当防卫条款!

法律规定: “ 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造成损害的,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受处罚;制止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较大损害的,依法给予处罚,但是应当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不予处罚。 ”

这意味着法律旗帜鲜明地保护防卫者,鼓励大家在保护自己、保护他人时敢于挺身而出,弘扬社会正气。

变化二:未成年人违法不再简单“一放了之”

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原则不变,但对极少数滥用保护、屡教不改或情节恶劣的行为划出了更清晰的红线。

新法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公安机关可以依法执行行政拘留。”

同时,法律要求必须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衔接,对不予处罚或不执行拘留的未成年人,必须采取有效的矫治教育措施,既不放弃教育挽救的机会,也不让“法不责幼”成为肆意妄为的护身符,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变化三:编织社区生活安全网

过去,遛狗不拴绳、犬只伤人的事,主要依靠民事赔偿解决,违法成本较低,许多人不以为然。

现在,新法明确将“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伤害他人”和“违规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新增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这意味着,此类行为将面临公安机关的警告、罚款乃至拘留的处罚,法律的威慑力大大增强。

同样,抢夺公交车方向盘、违规放飞无人机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也被明确定性和处罚,为我们头顶上、出行中的安全加装了法律护栏。

结语

法律完善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社会的善治。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既划清了行为底线,也彰显了权利保障。但再好的法律,也离不开我们每一位菊园居民的理解、遵守与践行。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文明养宠、睦邻友善、遇事冷静、依法维权,共同用行动维护好、巩固好平安、和谐、文明的社区环境。

平安菊园,需要每一个你!

来源:嘉定区司法局

编辑:阮钰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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