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工程款纠纷,很多人最先想到的就是合同。

可是现实中,建筑行业有不少项目都是“先干活、后补合同”,或者干脆就是“口头约定”就开工。一旦发包方赖账,承包方便陷入“无书面合同、无权利依据”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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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运的是,这种窘境已经有了破解之道。

2025年,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典型案件,对“无承包合同”的施工人权益保障给出了令人振奋的司法示范。

案件中,何明先为某酒店项目实际完成了水电安装、土建收尾等施工任务。但贵州某建筑公司却迟迟不愿书面签署分包协议。工程竣工后,发包方贵州建工十一公司干脆否认何明先的实际施工人身份,声称“何明先只是普通劳务人员”,拒绝支付500余万元工程尾款。

如果单纯看形式,何明先的处境确实黑暗一片:没有纸质合同、没有约定过的结算金额、没有签章效力。但何明先的代理律师走得非常稳,他们没有困在无合同的死局里,而是通过三组关键证据拼接起了一张“证据链网络”:微信聊天记录:长时间与材料供应商确认价格、发起采购、结算差额,均源于何明先个人主导;微信工作群信息:某主题酒店的“班组沟通群”记录显示,何明先一直在群内组织协调各施工班组和工程进度,群员尊称其为“何工”,代行着实际责任人的角色;结算定案表上的签字:有两份文件明确载明何明先以“专业分包单位”的名义签署确认。

正是通过这些无形的网上痕迹,法院最终认定:即便缺乏书面合同,何明先也已用实打实的证据证实了自己实际施工人的身份,双方之间存在着“事实施工合同关系”。因此,案涉工程款必须足额支付。

这一判例给无数“无书面合同”的施工方亮起了一盏明灯。某种意义上说,这不仅是包工头追索工程款的终途希望,也是建筑行业走出“重关系不重纸面”的唯一理性通道。只要你是真正的承包人、承担了真实的施工任务,施工日志、材料采购凭证、微信沟通记录、与监理方的交接文件、第三方验收报告等等,都能成为形成“证据闭环”的重要主张依据。

但是,反过来也要强调:口头约定风险极大。建议各位工程从业者施工前一定要签书面合同,明确权责与价款;万一确系无合同状态,也要下意识地注意通过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书面途径累积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只有自己把每一步都抓牢,法院才能帮你一步到位。

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过多起涉无书面合同的建工纠纷案件,协助当事人完成证据链构建,成功追回工程款数百万元,坚信“每一次施工都值得尊重,每一笔欠款都值得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