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广东珠海一家科技公司火了。火的原因不是产品创新,不是业绩暴涨,而是一张从厕所门缝里偷拍的照片。
事情说起来简单得让人发笑,又复杂得让人心寒。一名员工被公司指认长期滞留厕所玩手机,公司直接开除,还扣了200元绩效。按理说,员工如果确实长时间占用厕所、消极怠工,公司依规处理,这没什么好说的。劳动纪律是企业的底线,这条线谁都不能随便踩。
可这家公司接下来的神操作,直接把整个事件的画风带歪了——他们把员工如厕的照片,贴在了盖了公章的通告上。
注意,不是文字描述,不是监控截图,而是实实在在的、从门缝里偷拍到的如厕照片。公司负责人后来也承认了,厕所没装监控,是管理人员从门缝里拍的。
门缝。偷拍。如厕。贴公告。这四个词连在一起,怎么看都不像一个正规企业的管理动作,倒像是某种见不得光的偷窥行为被当众曝光。
更魔幻的是,面对舆论质疑,这家公司第一时间不是反思自己的管理方式有没有问题,而是跑去派出所报警备案,理由是网上有人说“厕所装监控”是不实信息。偷拍的人倒先报了警,说别人传谣,这波操作,属实把“贼喊捉贼”演绎出了新高度。
坦白说,这些年为了防员工摸鱼,各种奇葩公司没少上热搜。有的在厕所装计时器,超时就报警;有的装信号屏蔽器,让你在厕所里没网可刷;还有的公司用智能坐垫监测员工离岗时间,堪称科技赋能管理的新高度。
但像这家公司这样,直接搞门缝偷拍加公告示众的,还真不多见。这不是管理,这是羞辱。这不是处罚,这是公开处刑。
有人可能会说,员工长期占着厕所玩手机,公司也是被逼急了。可问题是,你逼急了就可以从门缝里偷拍别人如厕吗?你逼急了就可以把这种照片公之于众吗?你逼急了就可以踩着员工的人格尊严去搞管理吗?
说到底,企业可以管员工的考勤,但不能管员工的膀胱;可以罚员工的迟到,但不能扒员工的裤子。从门缝里偷拍如厕照片,这已经不是管理手段的问题了,这是赤裸裸的人格侮辱,是法律和道德双重底线的失守。
法律上讲,偷拍他人隐私并公开传播,无论是否安装监控,都涉嫌违法。《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厕所是什么地方?那是人最私密的空间之一。从门缝里偷拍如厕场景,这要是较真起来,行政拘留、民事赔偿,一个都跑不了。
道德上讲,一个企业如果连员工最基本的体面和尊严都不给,那你还谈什么企业文化?谈什么团队凝聚力?员工在你眼里到底是人,还是一个随时可以被羞辱、被踩踏的工具?
更让人细思极恐的是,这家公司管理层的思维方式。他们遇到问题,第一反应不是去思考:员工为什么宁愿躲在厕所里也不愿意坐在工位上?是不是工作量不饱和?是不是KPI压得太紧让大家喘不过气?是不是待遇给得不够,让人连干活的动力都没有?这些真正该追问的管理问题,他们一件都没想,直接选择了最简单、也最下作的方式——偷拍、示众、开除三连。
这背后折射出的,其实是很多中小企业管理者的一种通病:把员工当贼防,把管理当监视。他们信奉的不是激发员工的内驱力,而是用各种手段把人看住、管住、吓住。可他们忘了,你给员工多少信任,员工还你多少忠诚;你给员工多少尊重,员工还你多少干劲。你把员工当贼防,员工就会真的像贼一样跟你斗智斗勇。你今天能从门缝里偷拍他,他明天就能从门缝里看见这家企业最见不得光的那一面。
有人说,现在的打工人太难带了,给钱还不好好干活。可你看看胖东来,工资给够、尊重给足,员工恨不得把心掏给公司。再看看那些整天琢磨着怎么防员工摸鱼的公司,有几个真正把员工当人看的?你把员工当打卡机器,员工自然还你最低限度的敷衍。你从门缝里偷拍他,他凭什么为你卖命?
这家公司算错了一笔账。本来辞退一个员工,该给补偿给补偿,该走流程走流程,正常解除劳动关系,成本能有多高?现在倒好,偷拍照片全网传,品牌形象一落千丈,还可能面临法律诉讼。偷鸡不成蚀把米,说的就是这种操作。
说到底,门缝里的那台相机,照出的不是员工的懒惰,而是某些企业管理的粗鄙与失态。法律有边界,管理有底线,你可以开除一个偷懒的员工,但你永远不能用羞辱的方式去教育一个打工人。因为今天你能从门缝里拍他,明天所有人都会从门缝里,看见这家企业最见不得光的那一面。
这句话不光送给珠海这家公司,也送给所有正在用各种奇葩手段防员工摸鱼的管理者:你们该防的,不是员工在厕所里的几分钟,而是自己管理上的懒惰与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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