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9日,一场跨省康复治疗以一名1岁11个月女童窒息死亡告终。
官方调查结论未出,“公益评估”与“收费诊疗”之争尚无定论,但抢救环节暴露的硬件缺失,已向整个康复行业发出震耳警讯。
一次排痰,一场无法挽回的窒息
2026年3月29日上午8时50分许,西安的翟先生与吴女士带着1岁11个月的女儿,走进山西长治杏林康复医院。
孩子确诊脊髓性肌萎缩症(SMA·Ⅰ型),经一名康复治疗师介绍来此就医。此行前家属获悉,若由该院知名医生李医生亲自主持康复,收费标准为2000元/45分钟。
到达后,李医生在未查看诊断报告的情况下,先行对孩子进行了约10分钟的头部拔筋与按摩,随后交由葛医生接手排痰。
就在排痰过程中,孩子突发双眼发直、窒息。
院方紧急施以多种吸痰措施,均未奏效;李医生随即手扣咽喉、拍背,同时要求提供氧气等急救设备。
但关键救援接连迟滞:氧气设备约10分钟后才送到,且处于无法即用状态,需经现场调试;院方称无肾上腺素可用。
9时28分,长治市和平医院急救队到场接手;9时55分,孩子被宣布死亡。
家属指出,院方存在未进行充分病历评估、急救设备配备不全且日常维护不到位、急救药品储备严重不足、急救人员操作存在不当等多项过错。
公益评估还是收费诊疗?双方各执一词
事后,长治市12345便民热线转述院方回复:该活动为杏林医院组织的无偿康复指导,属公益性质;评估中发现口腔有痰后立即停止,实施吸痰、人工呼吸、无创呼吸机等措施,并拨打120,全力抢救无效。
家属对此明确否认,指出仅评估咨询免费,实际治疗收取2000元/45分钟,且医生已着手治疗,绝非停留在“评估”。4月15日双方再度沟通,未达成共识。
在官方调查结论出炉前,无法定论孰是孰非。
但一个无可争辩的核心事实是:生命在医院内非预期消逝,且抢救途中出现氧气设备无法即取即用、肾上腺素缺失等明确硬伤。这不能以“公益”或“诊疗”的性质之辩来消解。
经验深厚的院长,为何没能守住安全底线
根据该院2024年发布的公开信息显示,其院长是一名从业16年的康复治疗师,兼任长治市智力亲友协助会主席,帮助过众多患儿。
深厚的经验未能转化为过硬的急救保障——作为康复专科医院,氧气设备需调试才可用、肾上腺素缺位,意味着最基本的生命托底已经虚设。
这背后是行业性的认知软肋:康复科长期被视为“慢病科”,急危重症的发生概率较低。但临床现实反复敲响警钟:
·某康复科治疗师为40多岁患者做下肢按摩,结束后患者起身几步后猝死,尸检证实为急性肺动脉栓塞——下肢深静脉血栓脱落,瞬间阻断肺循环。
·吉兰·巴雷综合征后遗症患者常伴隐匿性心肺功能严重受损,若运动训练时只盯肢体功能而忽略心肺监护,极易诱发急性恶化。
·SMA·Ⅰ型患儿呼吸肌无力,气道自洁能力极差,吸痰操作可能诱发迷走神经反射致心搏骤停,一次排痰不畅即可迅速进展为不可逆缺氧窒息。
这些不是万一,而是真切发生过的临床案例。康复科的患者因原发病、长期制动、呼吸循环功能脆弱,本就走在血栓、窒息、呼吸衰竭的悬崖边缘。
急救不是纸上预案,是最后的托底
正因如此,康复医疗机构的急救能力绝不能是墙面文件。
设备完好率必须每日查验,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必须规范常备、定期轮换,全员都应接受生命支持训练,能在最短时间内启动应急链。
康复医学面对的人群并非绝对“平稳”,潜藏的急危重症风险不容忽视。
让每一家康复医疗机构都补齐急救这块短板,让每一次康复治疗都有可靠的安全托底——这不仅是对此次事件的反思,更应成为行业必须正视的底线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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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素材来源群众新闻网
编辑丨云自闲
本文系“康知了”综合整理创作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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