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进一步规范肉品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危害肉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工作的提示函》(甘农药饲屠函〔2025〕18号)文件精神,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肉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与对象

(一)整治范围:全县所有从事肉品(包括猪、牛、羊、禽等)生产、加工、销售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二)整治对象:养殖企社户;定点屠宰企业;肉品冷藏冷冻库经营者;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店等肉品销售者;餐饮服务单位(含直供学校肉品、企业、建筑工地食堂);肉品加工单位(如肉制品厂、卤制品店等)。

二、整治重点内容

(一)源头环节:检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使用记录,严厉打击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的行为;检查养殖企社户养殖档案、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非法贩运等情况;严肃查处使用违禁药物、注水肉等非法添加物以及不执行休药期等行为。

(二)屠宰环节:严厉打击未经定点从事畜禽屠宰、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检查定点屠宰企业是否落实畜禽进场查验、静养、检疫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对于来源于定点屠宰的畜禽产品,有相应的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的,无需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经庆阳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设立并颁发屠宰许可证的企业共有5家,其中牛定点屠宰场2家(镇原物宗园食品有限公司、正宁顶旺肉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羊定点屠宰场2家(环县中盛羊业发展有限公司、镇原物宗园食品有限公司),鸡定点屠宰场1家(甘肃圣越农牧发展有限公司)。鼓励群众遵循就近便利的原则,选择在附近经政府批准的定点屠宰场进行屠宰。

(三)销售与加工环节:严厉打击销售无合法来源、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未经检疫检验肉品或制售假劣肉制品等违法行为;查验市场、超市、生鲜店等销售的肉品是否来自正规屠宰场,是否持有“两证两章一卡环”(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验合格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疫合格章、胴体塑料卡环);餐饮单位及肉品加工单位是否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证索票是否齐全。

三、举报电话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共同维护肉品市场秩序与安全。

华池县 公 安 局:0934-110

华池县农业农村局:0934-5263894

华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934-5125218

特此通告

华池县公安局

华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华池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