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起,香港禁止任何人在公众场所持有另类吸烟产品(如电子烟、草本烟和加热烟)。消费者即使只是随身携带没有吸食,同样违法。一旦被查获,最低罚款3000港元,最高可被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
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署明确,新规没有过渡期,没有“首违免罚”,也不存在“首次违规先警告、后罚款”的教育机制。对于访港旅客会一视同仁,不会因为游客身份而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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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陈伊
审核 张倩 王晨郁
校对 崔劲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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