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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医务人员的不良执业行为作为对医务人员定期考核、职务任免、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评定依据之一。
强化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监管,又一省发布相关管理办法了!
官方发文:这些行为将被记分,
还与职称、绩效等挂钩……
4月17日,江西省卫健委印发了《江西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2026年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正式执行。
《管理办法》明确,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医务人员的不良执业行为档案,作为对医务人员定期考核、职务任免、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评定依据之一。
据悉,早在2022年,江西省就曾印发过相关内容。时隔4年多,经过江西省卫健委修订,新的内容将于7月1日起施行。此次对违规类型进行了细分,覆盖内容更广、适用范围更大!
根据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的情形,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共分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个档次。其中12分代表不良执业行为最严重档次,其余情况依分值递减。
这次江西省更新的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记分办法,也是放了“狠招”:
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双倍记分:
(一)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或社会影响的;
(二)隐匿、销毁不良执业行为证据的;
(三)同一不良执业行为,经记分后,仍不整改,再次发现的。
一次监督检查中发现医务人员存在两种以上不良执业行为的,应当分别记分。
医务人员开展多点执业的,在不同执业注册机构产生的不良执业行为,应当分别记分,并由多点执业机构告知主执业机构。
一个记分周期内,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计6分以上的,医务人员所在医疗机构应对当事人及科室负责人采取警示谈话、扣罚绩效等处理,并取消当事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计达到12分及以上的,医务人员所在执业机构应认定其当年医德考评为“较差”等次。
为了规范医疗机构行为,此次还印发了《江西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2026年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结果作为医疗机构校验管理的依据之一,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医院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职评价、医疗质量考核体系和医疗机构信用管理。足以见得监管的细与密。
官方出手:
4名医务人员被通报处罚!
4月初,某市卫健委发布了《2026年2月—3月该市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通报》,公布了当地4名医务人员因不良执业行为被记分。
其中,一名医务人员则因未按规定佩戴执业信息标牌上岗、执业助理医师违规单独从事临床执业活动两项违规行为,被记4分。
而在此前不久,其刚发布《2026年1月该市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通报》,涉及因不良执业行为被记分的有5位医务人员。
细看处罚事由,未佩戴执业标牌、病历书写不规范……看似寻常小事,却也彰显了执行的力度、监管的细致。
据悉,该市自2024年7月正式施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来,该市卫健委每一到三个月会公布一次记分情况。2025年全年,当地有146名医务人员被记分处理,其中12人被记12分。
《办法》明确其监管范围覆盖医、护、药、技全岗位,明确列出了91类不良执业行为,均有对应的明确记分标准;该办法实行两年一个记分周期,若周期内累计记满12分,医务人员或将面临延迟晋升、解聘,甚至注销执业证书的严厉后果,堪称医务人员版的“最严交规”!
对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这一制度的设计初衷虽好,但落地过程中也引发了争议。
支持的医生认为,严格的监管能净化行业风气,杜绝少数人破坏医疗行业的公信力,相比内部批评教育,常态化的公开通报更有约束力;持反对意见的医生则表示,本就超负荷的工作,再加上严苛的记分制度,让执业压力雪上加霜。
严管之外,更要“赏罚平衡”
有人打了个贴切的比方:医疗行业的违规行为就像地里的杂草,惩罚充其量是除草剂,想要彻底根除,终究得先改良生长的土壤。
这话戳中了要害。医护人员犯了错,该罚的绝不能含糊。但光靠惩罚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只有追根溯源找到问题的源头,才能真正做到亡羊补牢、杜绝再犯。
说到底,医疗行业推进合规化,从来都不是为了单纯的惩罚,而是为了构建更健康、更可持续的医疗生态。对医护人员而言,牢记执业红线、规范诊疗行为,是守护自己职业生涯的基本底线;对监管部门和医疗机构来说,在严格管理之外多些人文关怀,在制度约束之余完善各类保障措施,让 “规范执业” 与 “有尊严工作” 并行不悖,才能让整个医疗行业走得更稳、更远。
来源丨华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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