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湖里某住宅小区,老林做保安六年。2025年6月的一个凌晨,他在小区内巡逻时,一扇老旧窗户从7楼坠落,砸中他的右肩和头部。送医诊断:右肩胛骨粉碎性骨折、轻度脑震荡,需手术植入钢板。

单位推诿:高空坠物是业主的责任

住院手术后,老林的右臂无法抬起,至今仍靠吊带固定。物业公司经理来了一次,说:“窗户是业主家的,你找业主赔,跟公司没关系。”老林找到业主,业主说:“房子租出去了,租客不在,我也没钱。”

老林妻子跑了一个多月,两家互相推诿。找到泽良工伤律师时,老林右臂抬不起来:“我巡逻是给物业干活,怎么受伤了反倒没人管?”

锁定用人单位责任,不受第三方因素影响

泽良律师接案后明确告知:工伤认定看的是“因工作原因受伤”,无论伤害来源是业主还是他人,都不影响工伤性质。老林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履行巡逻职责受伤,物业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必须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物业公司赔偿后,可向业主追偿,但不能以此拒绝工伤认定。

律师指导老林妻子收集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流水、排班表、巡逻签到记录(证明事发时在岗)、同事证言(证明听到响声后赶到现场)、医院病历及手术记录。同时向湖里公安分局调取出警记录,证明系高空坠物伤人。

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

2025年7月,泽良律师向湖里区人社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物业公司辩称“第三方侵权”。律师在意见书中指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不追究伤害来源,只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就应认定。人社部门采纳律师意见,8月作出工伤认定。

伤情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因肩胛骨粉碎性骨折导致右肩关节活动受限,评定为九级伤残。

赔偿计算:未参保单位全额承担

泽良律师计算全部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后续取内固定手术费。因物业公司未为老林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待遇由单位承担,总额数十万元。

劳动仲裁阶段,物业公司起初仍以“业主责任”推诿。泽良律师当庭出示工伤认定书、鉴定结论、巡逻记录,完整证据链证明物业公司法定责任。2025年10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物业公司一次性支付赔偿数十万元。

老林说:“我巡逻了六年,这次为我自己讨回了公道。”

泽良工伤律师,深耕福建工伤法律实务,以专业守护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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